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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立峰委员、杨秀娟委员、马利霞委员:
你们在区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南湖区婴幼儿托育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关于规模企业(园区)与政府部门合作打造嵌入式幼托机构的建议》《改善托育机构教师培训机制 提升托育机构保教水平》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1、建立健全管理体系。2020年8月,区政府制定出台《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19个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南湖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进一步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统筹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管理。卫健局牵头并负责托育机构备案,行政审批局负责非营利性、营利性婴托育机构法人的登记、建设施工图审,区住建局负责托育机构建筑(装修)设计质量监督管理及消防验收,区教体局负责幼儿园开设托班的规范管理和品质提升工作等等。同时,成立了南湖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挂靠区妇幼保健院,承担中心日常工作。同时,进一步落实经费保障,2020年以来,区级财政累计安排专项资金700余万元,为推进全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提供了坚强保障。
2、推进普惠性托育服务。近年来,我区通过公办、公建民营、民办公助、企业办及政府减免租金等多种方式,全面推进普惠性托育服务建设,增加普惠托位供给。2022年,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将“安心托”列入政府民生实事重点项目之一,制定了“安心托”托育民生实事项目工作方案,明确了年度工作目标,当年共新增托育机构 27个,托位1271个;今年计划新增普惠托位260个,临时托位30个。以此满足社区婴幼儿家庭照护所需,提升群众对共同富裕工作的获得感、幸福感和认同感。截至4月底,全区共建有托位2355个,千人托位数3.66个,入托率47.26%(位列全市前列),其中,普惠托位85.18%,收费执行市财政局、市卫健委等16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嘉卫〔2023〕30号)文件要求,城市2200元/月.人,农村1500元/月.人;幼儿园办托托位800个,占33.97%,低于我省、市平均68%水平。
3、深入调研,合理布局。为确保托育机构布局更加合理化,2019年以来,我局先后3次组织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的调研,主要通过基层走访、委托专业机构开展问卷调查、召集婴幼儿家长和相关部门座谈会等方式,及时了解婴幼儿家庭的实际托育需求和服务保障情况。调查结果显示,62%的家庭有托育服务需求,希望2—3岁入托的占78%,城市需求大于农村。目前,全区备案托育机构49家,11个镇、街道全覆盖,分布在38个社区(村)。其中,公建办营4家、社会办托17家,幼儿园办托26家,企业办托2家,基本满足辖区婴幼儿家庭托育需求。
4、严格备案程序。我区严格按照《浙江省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浙江省托育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严格备案程序。一是做好主动服务。区卫健局积极与区政务数据、住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上门对接,避免申请主体因标准掌握不清盲目投资而带来的经济损失,更为后期规范运作夯实基础。二是建立协调机制。对机构在备案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或问题,区卫健局牵头召集相关责任部门进行会议协商,共同研究遇到的问题。三是严把资料审核关。加强对申请托育机构国家备案系统提交资料的审核关,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四是做到二个统一。我区吸取了上海市宝山区的经验,申请托育机构营业执照时经营范围统一为“托育服务”,对通过备案的托育机构门牌也进行了统一规范,如小艾薇托育、子进托育等。五是严格信息公开。对通过备案的托育机构及时在浙里办相关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强化托育服务能力提升。以创建嘉兴市示范性托育机构为契机,加强对托育机构日常管理工作督导检查,每家托育机构均落实健康指导员,建立每月巡查制度,并列入年度对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内容。区婴幼儿指导中心组织疾控、妇保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季对托育机构卫生保健、传染病防控等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其落实对婴幼儿每日开展晨午检和机构场所消毒,入托婴幼儿健康检查等工作,严格把好重点传染病在托幼机构传播关。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由区卫健局牵头,联合区公安、住建、市场监管、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重点对托育机构消防、食品、安保等安全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增强机构负责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意识。各托幼机构按要求配备安保及防护9件套,安装一键报警系统,落实消防设施设备月检查,开展消防安全应急处置培训、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重视对托育机构从业人员专业知识培训,2020年以来,共举办托育机构的保育员上岗前培训班11期,共培训496人次,组织参加市妇保院举办的卫生保健员业务培训5期,共培训82人次;另外,区妇保院每半年组织一次幼儿园新上岗的保育员专业知识培训。通过各级各类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区托育机构婴幼儿照护的能力。近三年,我区备案托育机构、托位数均位居全市前列;2021年构建“多元一体化”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体系分别入选省、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典型案例;2022年,我区有5家单位荣获嘉兴市示范性托育机构,位列全市前列。
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进一步健全督查机制,加强风险防控,强化部门协同,定期开展联合督查,规范托幼服务行为。二是强化托育队伍建设,会同区人事、区教体局等部门组织对保育师、育婴师取证人员培训,提升服务技能。三是继续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以未来社区(乡村)建设为契机,增加社区普惠托位供给,为社区居民婴幼儿照护提供便捷,全力推动我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最后,衷心感谢各位委员对我区托育服务工作的关心、支持!
嘉兴市南湖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8日
(联系人:孙慧梅 联系电话:8211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