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组织企业家集中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3-07-26 10:07 信息来源:区委统战部

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重磅文件在南湖区民营企业家中引发强烈反响,7月21日下午,区工商联召开五届五次常委(扩大)会,第一时间组织全区民营企业家代表、涉企部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意见》。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张志东出席会议。区工商联主席赵其法及企业家执常委代表,区法院、区发改局、区经信商务局、区科技局、区司法局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工商联党委书记赵凌云主持。

《意见》总体要求为,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使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引导民营企业通过自身改革发展、合规经营、转型升级不断提升发展质量,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作出积极贡献,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中肩负起更大使命、承担起更重责任、发挥出更大作用。

会上,工商联党委书记赵凌云认真组织学习了《意见》八个方面31条具体举措,《意见》出台后,国家发改委将从健全机制、压实责任,密切跟踪、优化配套,广泛宣传、做好解读和及时研究、科学评估四个方面抓好落实。《意见》也明确提到了支持工商联围绕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更好发挥作用,发挥工商联在民营经济人士有序政治参与中的主渠道作用。《意见》也提到“晋江经验”的成功实践,我们要总结提炼,不断创新和发展,紧紧咬住实体经济发展不放松,把改革创新作为发展的核心动力,注重全面高质量发展。

企业家结合自身企业发展现状,高度评价《意见》的纲领性、权威性、全面性,《意见》高度肯定了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同时也谈到了目前在政策的稳定可预期性、账款延迟拖欠、融资难融资贵、公平竞争等方面还存在或多或少的不足,希望通过《意见》的贯彻落实,有效破解存在的问题,让民营经济迎来大发展的春天。

最后,张志东部长充分肯定了工商联工作务实、敏感性强,主动服务、保障到位,能及时组织广大企业家学习领会《意见》精神。对企业家存在的一些困惑进行了回应,《意见》将健全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依法依规加大对责任人的问责处罚力度;完善融资支持政策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中小微企业在债券市场融资;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框架和政策实施机制,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针对民营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建立支持政策“免申即享”机制;依法公开监管标准和规则,增强监管制度和政策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要求企业家克服困难,增强信心,只有开阔新视野,才能打开新格局,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加强部门协同、明确责任落实。《意见》涉及部门较多,要加强协同配合,细化工作目标,层层压实部门责任,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落细。二要做好解读宣传、广泛征求意见。《意见》发布规格高、内容全、举措实,要做好文件解读和舆论宣传,广泛收集企业家的意见建议,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氛围。三要强化服务保障、护航民企发展。加强已出台政策的督促落实,强化激励,增强企业家凝聚力、创新力,不断推动促进南湖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会上区法院介绍了《商人纠纷商会解》工作成效和下步工商联开发浙商纠纷化解在线平台情况,区工商联介绍了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意见的实施情况和下一步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