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550401/2023-183797 | 公开分类 | |
发布单位 | 区人力社保局 | 发布日期 | 2023-08-17 |
文 号 | 主题词 |
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政发〔2018〕29号)、《关于印发<嘉兴市本级大学生“550”引才实施意见操作细则>的通知》(嘉人社〔2021〕7号)等文件精神,经个人和企业上报,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汇总初审,区人力社保部门审核,拟发放2023年上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回(留)禾求职补贴、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灵活就业)、残疾人专用车退运车主公益性岗位补贴四项资金共1714725.5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从2023年8月17日起到8月28日。
对于公示项目有疑问的,欢迎来电来访反映。公示受理:南湖区人力社保局,联系电话0573—83688333。
2023年上半年南湖区回(留)禾求职补贴资金拟发放公示表.xlsx
2023年上半年南湖区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灵活就业)资金拟发放公示表.xlsx
2023年上半年南湖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资金拟发放公示表.xls
2022年下半年南湖区残疾人专用车退运车主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拟发放公示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