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52407/2023-18385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单位 | 凤桥镇 | 发布日期 | 2023-08-21 |
文 号 | 凤政〔2023〕3号 | 关联类型 | ![]() |
文件登记号 | FNHD99D-2023-0001 | 有 效 性 | 有效 |
关于印发《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小型工程建设
项目招标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办(中心)、部门、村(社区):
《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采购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凤桥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3日
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小型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采购管理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采购管理工作,规范招投标操作程序,保证工程质量,保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国家、省、市、区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定,《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小型项目招标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凤政〔2021〕13号)基础上,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
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招标采购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对工程建设等项目招投标的领导工作,对项目计划、申请、招投标进行审批,决定和处置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负责招投标文件资料的收发、传递、审核、报批、归档,以及招投标实施的管理。同时设立凤桥镇招标采购监督小组(以下简称“监督小组”),负责对招投标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合法性进行监督。
二、招标原则
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坚持投标的平等性、评标的公正性、定标的合理性和程序的规范性。
三、适用使用下列资金的项目:
(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和各种政府性专项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三)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或者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
(四)政府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
(五)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的项目;
(六)村(社区)及相关单位集体经济列支的项目可参照执行。
四、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限额范围:
单项合同估算价达到下述限额标准的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按本办法的规定实施。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60万元以上(含60万元)、400万元以下(不含400万元)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含60万元)、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小型工程建设项目限额标准以下的,可采用直接委托、比价(询价)、公开招标等方式选定承包单位,具体办法详见《凤桥镇单项合同估算价在60万元以下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五)单项合同估算价超过上述限额标准范围的工程建设项目,按《嘉兴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实施办法》规定,必须进入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交易。
(六)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设计、采购、施工中任一项内容金额达到文件标准的,参照文件执行。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八)其他既不属于建设工程项目范畴,也不适合采用政府采购等方式实施的项目,可参照以上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的规模标准实施相关招投标活动。
五、需招标的小型建设工程项目,原则上应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招标:
(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二)初步设计及概算已经批准(或达到项目初步设计深度);
(三)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已经审批、核准;
(四)规划许可证已经取得;
(五)工程施工图已经审核;
(六)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七)其他按规定需要审批的手续已经办理。
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职责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原则:
1.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应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除招标人代表外,成员应当在南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建设的工程项目评标专家库内抽取。
2.招标办对评审人员的抽取及评标过程做好管理工作。招标人安排业主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须填报《凤桥镇项目业主代表委派报备表》(附件6),人数原则上以1人为限,且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评标专家独立评标。
3.评标委员会职责:依据招标文件,对应标单位的投标价、工期、主要材料用量、施工组织技术方案、企业信誉、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业绩等综合对比评定。每位评委的评分结果均记名存档。
七、招标流程
(一)项目前期准备。由项目业主单位负责收集提供项目已列入实施范围的依据(如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库文件、镇党委会、政府办公会过会单等)、立项批复、初步设计批复及概算、工程量、设计图纸等资料,根据招标规模,编制招标方案,确定招标方式。
(二)招标申请及审批。由项目业主单位按相关规定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编制招标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招标文件,根据项目规模填写相应《项目招标采购审批表》(附件5、附件7)并附项目相关前期资料,报招标办审核受理,经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实施。
(三)编制、审核招标文件:业主单位按相关规定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自行组织招标文件的讨论、审核,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条款负责说明解释。招标文件同步报招标办备案。
(四)发布招标信息:招标办组织发布招标信息,业主单位必须同时在下列网站进行公告:嘉兴市南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南湖门户网站上发布招标信息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发放招标文件到开标不少于6个工作日。
(五)开标、评标、定标:由招标办组织项目的开标、评标和定标会议,监督小组作为招投标监督机构,全程参与并监督整个开标、评标、定标过程。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天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必须在上述招标公告的3个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2个工作日。公示期限内无异议的,业主单位组织发放中标通知书。
(六)项目签约备案。项目业主单位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代理单位应及时完成招标备案资料的汇编,装订成册后送项目业主单位、招标办备案存档。
八、其他事项
(一)在各类项目实施招投标活动前,除经凤桥镇人民代表大会已表决通过的民生实事项目及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外,镇级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含)以上施工类、货物采购类、服务类及其他类项目,经条线分管领导初审后,再报镇政府办公会议审议;村(社区)级单项合同估算价5万元(含)以上各类项目,在村(社区)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经条线分管领导初审,同步向凤桥镇政府办公会议完成通报。各项目经镇政府办公会议审议后,如有必要,需进一步提交至镇党委会审议。经镇党委会议或政府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各项目方可实施下一步招投标活动。(注:镇级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万元(含)-5万元(不含)各类小型项目,经业主初审报条线分管领导签批同意后再行实施;村级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不含)以下各类小型项目,具体操作办法由各村(社区)自行确定。)
(二)单项合同估算价超过限额标准范围:即400万元(含)以上的施工类、200万元(含)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类、100万元(含)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类工程建设项目进入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业主单位需填报《凤桥镇大型项目招标采购审批表》并附相关资料完成审批后实施,其他程序按照市交易中心规定操作。
(三)本办法未明确事项或与上级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四)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与原《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小型项目招标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凤政〔2021〕13号)不一致的应参考此办法。
附件:1.《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招标采购领导小组》
2.《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招标采购监督小组》
3.《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1-5万元小型项目审批表》
4.《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5-30万元小型项目审批表》
5.《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小型项目招标采购审批表》
6.《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小型项目业主代表委派报备表》
7.《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大型项目招标采购审批表》
附件1:
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招标采购领导小组
一、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招标采购领导小组
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采购的领导工作,对项目计划、申请、招投标进行审批,决定和处置招投标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组 长:朱勤中
副组长:李正峰 柳 康 胡晓骏 戚苗峰
组 员:丁建洲 许学文 丁 冲 莫菊英
屈文良 李佳磊 朱叶涛
二、下设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管理办公室
负责招投标资料文件的收发、传递、审核、报批和归档;以及招投标组织实施与管理。
主 任:李正峰(兼)
副主任:蒋群英
成 员:陈昕蕾 朱 莉 蒋卓炜
附件2:
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招标采购监督小组
凤桥镇招标采购监督小组负责对招投标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合法性进行监督。
组 长:孙丹青
副组长:林 晓
成 员:沈宇鑫 蒋敏佳
周燕萍 许一帆
附件3:
业主单位 | (盖章) | ||
项目名称 | |||
项目地点 | 投资概算 | 万元 | |
项目规模内容和技术标准 | |||
资金来源 | |||
计划期限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实施单位名称 | |||
实施单位专业或资质 | |||
合同价 | 万元 | ||
合同价确认依据 | |||
项目负责人(签字) |
年 月 日
| ||
部门负责人(签字) |
年 月 日
| ||
条线分管领导意见(签字) | 年 月 日
| ||
备注 |
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1-5万元小型项目审批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本表由镇级建设单位填写。
附件4:
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5-30万元小型项目审批表
业主单位 | (盖章) | |||||
项目名称 | ||||||
项目地点 | 投资概算 | 万元 | ||||
立项理由 | ||||||
项目规模内容和技术标准 | ||||||
资金来源 | ||||||
计划期限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实施单位名称 | ||||||
实施单位专业或资质 | ||||||
合同价 | 万元 | |||||
合同价确认依据 | ||||||
项目负责人(签字) |
年 月 日 | 联系方式 | 部门(村、社)负责人(签字) |
年 月 日 | ||
招管办 意 见 |
年 月 日 | 条线领导意见 | 年 月 日 | 招标分管领导意见 |
年 月 日 | |
招标采购 领导小组 意 见 | 年 月 日 | 本项目确认编号 20 — | ||||
其他意见 |
报备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本表由建设单位填写,一式三份报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附件5:
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小型项目招标采购审批表
业主单位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项目名称 | ||||||
项目地点 | 投资概算 | 万元 | ||||
立项理由 | ||||||
项目规模内容和技术标准 | ||||||
资金来源 | ||||||
计划期限 | ||||||
投标条件 | ||||||
项目负责人(签字) |
年 月 日 | 联系方式 | 部门(村、社区)负责人(签字) |
年 月 日 | ||
招管办 意 见 |
年 月 日 | 条线领导意 见 | 年 月 日 | 招标分管领导意见 |
年 月 日 | |
招标采购 领导小组 意 见 |
年 月 日 | 本项目确认编号 20 — | ||||
其他意见 |
申请日期:20 年 月 日
备注:本表由建设单位填写,一式三份报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附件6:
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小型项目业主代表委派报备表
项目名称 | |
业主单位 | (盖章) |
委派业主代表 | 姓名: 联系电话: |
该项目 分管领导意见 |
年 月 日 |
备 注 |
备注:本表由建设单位填写。
附件7:
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大型项目招标采购审批表
申请日期:20 年 月 日
业主单位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项目名称 | ||||||
项目地点 | 投资概算 | 万元 | ||||
立项理由 | ||||||
项目规模内容和技术标准 | ||||||
资金来源 | ||||||
计划期限 | ||||||
投标条件 | ||||||
项目负责人(签字) |
年 月 日 | 联系方式 | 部门(村、社区)负责人(签字) |
年 月 日 | ||
招管办 意 见 |
年 月 日 | 条线领导意 见 | 年 月 日 | 招标分管领导意见 |
年 月 日 | |
招标采购 领导小组 意 见 |
年 月 日 | 本项目确认编号 20 — | ||||
其他意见 |
备注:本表由建设单位填写,一式三份报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南湖区凤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