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千万条 切勿堵塞这一条“生命通道”

发布日期:2023-08-28 11:27 信息来源:南湖街道

消防通道是一条“生命通道”,占用、堵塞、封闭城市道路上的消防通道都属于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近日,嘉兴市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南湖中队队员在巡查时,发现有一辆工程吊车停放在某小区的消防通道位置,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执法队员立即上前查看。经过现场询问了解到是小区内一户居民叫来的吊车。通过与该户主的沟通得知,因为房子装修,该老旧小区的楼道尺寸已经不够让大尺寸的家居建材通过,便想通过吊车将家居建材直接吊到屋内,于是叫来了这辆工程吊车准备吊装作业,看到楼下的消防通道有一块空地,便停在了该消防通道空地。经查,该小区属于主要街道,又是人员密集的居住小区,如产生安全隐患,后果不堪设想。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进行普法教育,并对其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后及时将工程吊车驶离。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切勿堵塞这一条“生命通道”。一场火灾从开始到不可控阶段仅仅需要几分钟,生命救援的关键也正在于这几分钟,堵塞消防通道就是耽误救援生命的时间。若发现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可及时向相关部门反应,消除安全隐患,让我们最大限度提升消防安全意识,有效减少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为城市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