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55041X/2023-184457 | 公开分类 | |
发布单位 | 余新镇 | 发布日期 | 2023-09-05 |
文 号 | 主题词 |
项目编号 | / | 信息类别 | EPC招标 | ||
发布时间 | 2023年9 月5日 | 交易方式 | 公开招标 | ||
工程名称 | 曹王小区新增道路硬化及景观亮化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 ||||
建设单位 (盖章) | 嘉兴市汇贤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嘉兴市震鑫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
总投资 | / | 投资性质 | 自筹 | 招标部分 估算价 | 262.5616万元 |
工程规模 | 详见招标文件 | 工程类别 | 自行判定 | ||
工期 | 详见招标文件 | 工程地点 | 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 | ||
质量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联系人 | 诸徐红 | 联系电话 | 13456259072(办公) 0573-82060092 |
联系地址 | 嘉兴市南湖区富兴路286号嘉报广场2号楼3楼320室 | ||||
投标人 资质要求 | (1)企业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均可)承担过市政公用工程类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或EPC)业绩。【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公证书不予认可】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由不超过2家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组成,并提供科学合理的专业分工计划。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具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③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失信惩戒”。 (4)省外企业需满足下列进省备案要求:①进入浙江省的外省施工企业:完成进浙备案(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或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信息公开;②进入浙江省的外省设计企业:完成进浙备案(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或在“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信息公开 | ||||
项目经理资质/负责人要求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市政类相关专业),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且同时承担过市政公用工程类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或EPC)业绩或监理业绩【注:1、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公证书不予认可;2、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牵头人单位正式员工,提供2023年8月1日之后社保部门出具盖章的项目负责人参保证明(或者经由社保系统自助打印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项目负责人参保证明)】;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B类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时无在建项目。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市政类相关专业)。 | ||||
其它条件 |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资格审查 方式 | 资格后审 | 是否政府投资项目 | 是 |
报名地址 | 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南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hlyzztb.com/cms/nh/index.jhtml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 ||||
报名起止时间 | 2023年9月5日至2023年9月13日14 :00 时整 | ||||
开标时间 | 2023年9月13 日14:00 时整 | ||||
备案部门 (盖章) | |||||
备注 | 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可以采用以下任意一种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在交易系统中确认采用的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 缴纳方式1:采用按项目单次单笔购买投标保证电子保函的投标人,须在系统中“保证金缴纳”中点击对应项目后的“缴纳查看”,在保证金缴纳方法选择“电子保函”,点击保存,点击金融机构名称后面“选择”按钮后在保函申请页面完成保函申请、费用支付相关操作即可。 注:保函的出单时间应当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逾期视作无效;投标保证金金额:4万元。 缴纳方式2:已在南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按年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系统中“保证金缴纳”中点击对应项目后的“缴纳查看”,在保证金缴纳方法选择“年联保”,保存即可。 注:施工类项目须按年度一次性缴纳人民币肆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应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内提交至:南湖区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建议采用网银汇款或银行柜面电汇,不建议使用转账支票,不得采用现金方式缴纳);如未按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投标人按年度交至南湖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详见南审改办〔2018〕3号]。 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嘉兴市南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 号:1204066029888158670 开户行:工行嘉兴南湖支行 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将被拒绝。未能完成保证金支付或保证金未能到账视为未缴纳,后果自负。 咨询方式: 保函办理咨询:大地保险 卜经理 13705738604 年金业务咨询(缴纳/退还):南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73-89993087 技术服务: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 计工 18606730260 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