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28/2024-171696 公开分类
发布单位 区消防救援大队 发布日期 2024-01-10
文  号 主题词

关于2023年度消防监督抽查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0 08:55 信息来源:区消防救援大队 浏览次数:

为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及时掌握社会面上存在的主要消防安全问题,督促社会单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改正消防违法行为,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关于印发浙江省“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通知》(浙消函〔202130号)等有关要求2023年,大队对全范围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与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了消防监督抽查,现将年度监督抽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大队共抽查单位1727家。其中抽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242家次,抽查非重点单位1485家,平均每个消防监督检查人员抽查重点单位35家、非重点单位246家。大队共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628份,事件核查495家,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25份,共计罚款金额279.212万元,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33家单位和场所,临时查封、强制执行13家。

二、监督抽查的重点、主要内容

(一)监督抽查的重点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单位;县级以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三合一场所出租房集中区域;物流中心、长租公寓等新型风险场所其他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并结合大排查大整治、护航亚运百日攻坚、重大火灾隐患治理2023年行动、工业企业、冬春火灾防控等系列整治任务等专项整治行动和重大消防安保系列工作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二)监督抽查的主要内容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对企事业单位落实情况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情况单位内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防火间距、消防通道是否被占用;员工消防培训情况;消防控制室持证上岗情况;公众聚集场所装修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和完好情况;各项消防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等,进行监督抽查,从而确保整个监督抽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存在的主要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

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社会单位尤其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都能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人员消防安全意识较以往有明显提高,但从全年的消防监督工作来看,实际取得的效果仍然不尽如人意,特别是在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亟待解决。主要表现在:

    (一)社会面火灾隐患量大面广。社会面消防安全隐患仍大量存在,违章搭建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改变使用功能、车间擅自分隔等现象较为普遍。排烟条件不足、消防设施被圈占等情况较为突出,一旦发生火灾,将形成大面积燃烧,造成火灾损失扩大。检查中部分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缺乏保养,存在损坏、破损,少数单位甚至还存在停用消防设施的情况,固定消防设施完好率不高。

    (二)单位消防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部分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内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混乱、职责不明,高层建筑楼长制度落实不到位;防火检查、防火巡查、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等防火措施流于形式,单位场所内消防标识标贴不规范,出租房承租户安全意识不高,电动车乱停放等现象仍存在。

    (三)部分领域依然处于监管盲区。全区正面临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新兴业态产业,多功能多业主组合建筑隐患问题日益凸显,监管部门往往存在职能交叉,行业监管责任空转的问题仍然存在,部门工作合力有待进一步凝聚。

    (四)职工教育培训未落实。部分企业单位对新上岗职工未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每半年一次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制度落实不到位,微型消防站培训及演练不到位。单位从业人员变动频繁,新员工未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导致消防意识淡薄,消防知识匮乏,消防“四个能力”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五)重点单位标准化建设落实不到位。部分重点单位对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单位标准化建设管理档案不规范,单位自主管理系统使用不及时,未实现消防安全动态管理、实时管理,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机制没有完全建立,自主管理的意识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提高。

、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做好年度监督抽查工作。科学制定全区2024年监督抽查计划,认真实施日常监督抽查,对发现的消防隐患和违法行为依法督促整改。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形势分析会,摸清火灾发生的客观规律,找准消防工作的薄弱环节,提出科学合理的解决措施、意见,视情提请政府进一步完善社会化消防工作运行机制。

(二)推进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坚持“谁主管、谁负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继续督促行业部门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的管理,全面推开行业标准化管理,落实消防安全情况通报、会商研判、联合检查等机制;推动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评估、专职消防管理人、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全面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三)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紧盯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工业企业、高层建筑等隐患整治不动摇,提升综合治理效能。继续推动开展密室逃生、剧本杀、长租公寓等新业态消防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对常见极易引发小火亡人的电动自行车入楼进户、堵塞占用消防通道、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违规动火作业等消防违法行为,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对构成重大风险、逾期未改、拒不整改的,坚决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四)提升市民消防安全素质。把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及消防安全常识作为开展消防执法检查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形式和手段,广泛进行宣传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社会抵御火灾的整体能力。利用微信、微博、今日头条、抖音等新媒体,广泛发布消防安全常识和消防科普类信息,加强沿街LED显示屏消防警示信息播放频次,持续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