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55017X/2024-172004 | 公开分类 | |
发布单位 | 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发布日期 | 2024-01-15 |
文 号 | 主题词 |
根据《农业“双强”项目管理细则(试行)》(浙农计发〔2022〕13号)、《关于印发南湖区农业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农水〔2022〕20号)、《关于下达南湖区第一批农业“双强”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南农水[2022]115号)、《关于同意变更嘉兴世合新农村开发有限公司有机蔬菜大棚宜机化改造及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基地项目建设内容的批复》等文件要求,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嘉兴世合新农村开发有限公司有机蔬菜大棚宜机化改造及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基地项目进行了验收,经第三方审计、专家组现场核查、资料审阅、质询讨论及局党组讨论等程序,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现就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有机蔬菜大棚宜机化改造及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基地项目验收情况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实施单位 | 项目建设地点 | 项目建设内容 | 结算审核金额 (万元) | 财政补助金额 (万元) | 此次拨付补助金额(万元) | 验收结果 |
1 | 嘉兴世合新农村开发有限公司 |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07省道22公里处星火村世合有机农园 | 1.定制全自动新能源农机以达到大棚蔬菜宜机化标准种植流程。2.设置室外定位基站。3.加装并完善数位孪生系统,完善精致农业示范区。4.开发农事管理系统进行农事工作的安排。5.引进土壤蒸汽消毒机进行病虫草害的防治。6.购置一批农业生产装备。 | 532.2239 | 200 | 40 | 通过 |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嘉兴市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19日,共5个工作日。
4.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农机管理服务站,0573-82838495,0573-82838493。
5.地址:南湖区行政中心C楼3323室。
嘉兴市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