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2550137/2024-172059 公开分类
发布单位 区住建局 发布日期 2024-01-16
文  号 主题词

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6 08:45 信息来源:区住建局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各项要求,不断强化落实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规范主动公开的范围,加强对群众关注度较高的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全年依托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公开发布各类信息169条。其中,组织机构4条、政策文件7条、规划计划2条、财政信息4条、人事信息7条、应急管理1条、工作动态32条、公示公告55条、其他信息2条、重点领域信息35条、党务信息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2023年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350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6件。已办结290件(含上一年度结转)。其中予以公开14件,部分公开183件,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2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9件,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2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66件。发生一起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结果被纠正。发生一起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目前尚未审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审核机制,明确信息发布需经过编辑人员编辑、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三道流程,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在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严格落实保密等审查机制。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局坚持定期更新政府网站信息,重视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充分用好网站和南湖声音等宣传阵地,向社会公众发布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有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2023年13610作战图考核范畴,通过严考核,明奖惩,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回应社会关切。探索建立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机制,采取意见征集等形式,汲取群众意见和建议。2023年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50

0

0

0

0

35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6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

0

0

0

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83

0

0

0

18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2

0

0

2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9

0

0

0

0

1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72

0

0

0

0

0

7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290

0

0

0

0

29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66 

0

0

0

0

66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信息公开人员专业性不够,缺乏法律、互联网及相关业务领域专业等知识。

(二)改进措施。

组织信息公开人员积极参加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加强对专职人员的技能培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因依申请公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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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湖区住建局公开年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