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550137/2024-191998 | 公开分类 | |
发布单位 | 区住建局 | 发布日期 | 2024-10-31 |
文 号 | 主题词 |
各位管道燃气用户:
近年来,全国范围内燃气事故多发频发,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其中,使用普通橡胶软管和无熄火保护装置、无强制性认证(CCC)的非标燃气灶具、超期服役燃气灶具是造成燃气事故的重要原因。
为贯彻落实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市燃气安全工作统一部署,切实加强南湖区燃气安全管控,保障居民用气安全,加快非标燃气胶管、灶具淘汰更新,有效遏制燃气泄漏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燃气工程项目规范》《燃气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家用燃气灶具》等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淘汰管道燃气非标燃气胶管、非标燃气灶具,加快更新有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和金属波纹软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全区范围内所有管道燃气用户应积极淘汰普通橡胶软管等非标燃气配件和无熄火保护装置、无强制性认证(CCC)、超期服役的非标家用灶具,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金属波纹管和有熄火保护装置、强制性认证(CCC)的合格灶具。
关于更新时间安排,南湖区二环内(建设街道、新兴街道、新嘉街道、解放街道、南湖街道)管道燃气用户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非标燃气胶管、非标灶具淘汰更新。三环内(东栅街道、七星街道部分区域)管道燃气用户应于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非标燃气胶管、非标灶具淘汰更新。其他镇街道管道燃气用户应于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非标燃气胶管、非标灶具淘汰更新。
请广大管道燃气用户当好燃气使用安全第一责任人,特别是房东、租客要承担起安全用气责任,按照上述时序进行更换安装。嘉燃集团将对全区管道燃气用户开展安全排查,指导用户进行问题整改。对于拒不听从燃气企业和政府部门劝告,超过整改期限拒不整改仍使用非标燃气配件和非标灶具的管道燃气用户,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70条之规定应予停止供气。
各管道燃气居民用户可向嘉燃集团咨询燃气软管和灶具置换的相关优惠政策,也可通过南湖发布微信公众号了解南湖区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家用灶具以旧换新每件最高补贴2000元)。
嘉兴市燃气集团统一客服电话:82218680
嘉兴市南湖区经济信息商务局咨询电话:82838360
全区统一监督举报电话:12345
嘉兴市南湖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
嘉兴市南湖区城市运行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