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召开十届区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

发布日期:2024-11-27 10:09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11月26日下午,南湖区委副书记、区长陈群伟主持召开十届区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徐刚,副区长张杰、阿卜杜吉力力·阿卜来提、王存乡、王国松、傅政霖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建华,区政协副主席周小明应邀参加。

会议传达学习了《浙江省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会议指出,大运河是十分宝贵的文化遗产,南湖区作为大运河重要节点城市,做好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既事关文化传承,又事关经济发展。会议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运河的系列重要论述,学深悟透《条例》内容,做到全面把握、融会贯通、自觉运用,努力“把大运河这篇文章做好”;要凝聚工作合力,各主体、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强化沟通协调,建立协同审批机制,强化大运河保护区建设项目的源头管控,确保大运河保护工作落到实处;要强化传承利用,努力把大运河故事讲得更深、更透,加快打造南湖文旅发展“金名片”。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南湖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以下简称《标准》)。会议指出,基本公共服务工作既关系政府职责,也关系群众实际生活,是一项系统化、复杂化、精细化工程。会议强调,要强化统筹协调,定期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估,主动服务、靠前服务、高效服务,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强化要素保障,加快服务事项落地落实,充分发挥民营资本活力,积极构建多元化参与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格局;要强化工作落实,解读好、宣传好系列惠民政策,突出政策服务精准直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会议还研究讨论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