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源情况
本次实物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为凌波苑8套,双溪花园10套,菱香坊10套,共计28套。
二、分配依据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存在资金和住房闲置等问题自查自纠的通知》(浙建保函[2020]264号)、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湖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的通知(南政办发〔2022〕37号)相关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的实物配租由区住建局根据房源情况、房型面积、申请家庭实际等情况进行分配。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原则上按照残疾程度、年龄大小确定选房顺序(对于优抚对象、失独等特殊情况的,给予优先安排选房)。
三、资格条件
未承租公房的第一类保障家庭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可申请实物配租(持证和年龄计算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
1.申请家庭持有有效期内的《嘉兴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嘉兴市区城镇特困职工优惠证》或供养方式为分散供养的《南湖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且至少有一人年满50周岁(含)。
2.申请家庭成员持有有效期内的《嘉兴市区特困残疾人优惠证》。
3.申请家庭成员持有有效期内的《嘉兴市区城乡低收入困难家庭援助证》且至少有一人年满55周岁(含)。
4.申请家庭成员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级或二级。
5.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家属或者因见义勇为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
6.申请家庭成员中有优抚对象。
7.申请家庭是失独家庭。
四、选房流程
1、对符合选房资格条件的保障家庭,由属地街道、镇通知申请选房,填写相应资料并提交。
2、对已提交《公租房实物配租申请单》的家庭根据分配依据确定选房顺序,并公示在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如果报名人数较多,按照适当比例安排参与选房)。
3、发放选房通知书。
4、选房现场本人凭身份证和选房通知书参加选房(申请人不能到现场需委托选房的,需提供委托证明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残疾证登记的联系人选房(需提供社区出具的联系人证明和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资料核验通过后可参与选房。
5、工作人员宣读选房须知,规则和注意事项。
6、按照选房顺序进行选房,每户选房时间为5分钟。由工作人员唱号,工作人员宣布“计时开始”后开始计时,每户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选房并签署《选房确认单》,签署后该户选房完毕,不得再次更改。
注:轮到时选房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择房源或者直接放弃选择的应签署《放弃选房确认单》(如选房人拒绝签署,由街道社区签字见证);选房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选房(当工作人员连续喊选房人姓名三次,无人应答,视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选房),视为放弃本次配租,将由排序在后的家庭依次选房。
7、签署《选房确认单》的家庭与区住建局签订实物配租合同并办理公证,凭合同和选房确认单与委托的房源物业公司办理租赁手续。签署《放弃选房确认单》的家庭继续按规定发放租赁补贴。
8、选房结果公示在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
五、公开选房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1月7日下午2:00(请提前15分钟到场)
2、地点:南湖区住建局(凌公塘路1733号)6楼会议室
时间地点由各镇、街道负责通知
六、人员安排
1、区住建局工作人员(接待登记、材料审核、选房确认或放弃确认、房源登记);
2、选房人属地街道、社区工作人员;
3、邀请公证处人员全程参与监督;
4、邀请东栅派出所维持现场秩序;
5、邀请东栅卫生院医务人员负责现场突发情况救治。
嘉兴市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