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完成区级自我声明公开企业标准监督检查

发布日期:2024-12-06 10:24 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我区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增强监管效能,南湖区局自11月初组织开展了2024年区级自我声明公开企业标准监督检查工作。

本次检查对全区已在“浙江标准在线”平台公开的23家企业的100项企业标准进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企业标准的编号和名称是否规范,技术要求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功能指标和性能指标及对应的试验方法是否符合规定等开展全面检查。

经检查,21项企业标准情况较好未发现问题,79项企业标准存在问题。截至11月26日,存在问题的79项企业标准均已整改后重新自我声明公开或者予以废止。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提升了全区企业标准的规范化水平和产品、服务性能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