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55017X/2024-186834 | 公开分类 | |
发布单位 | 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发布日期 | 2024-05-16 |
文 号 | 主题词 |
为鼓励应用商品有机肥,促进有机替代无机养分,减少化肥投入,根据南湖区农水局、财政局《南湖区商品有机肥补贴操作办法(试行)》(南农水〔2020〕72号)、《关于印发<2023年南湖区省补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农水〔2023〕160号),符合补贴条件的纳入浙江省财政补贴商品有机肥推广项目,并同时享受省、市、区财政150、50、50元/吨的补贴。经审核,符合补贴政策的商品有机肥共787吨,补贴资金共19.675万元。
现将拟补贴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5月16日至5月2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联系电话:0573-82838432。
嘉兴市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