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经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陈晨、张伟等43名同志,现予以公示。
镇街道 | 姓名 | 报考岗位 |
余新镇 | 陈 晨 | 专职社区工作者(一) |
余新镇 | 张 伟 | 专职社区工作者(一) |
余新镇 | 孙小凤 | 专职社区工作者(一) |
余新镇 | 王嘉吉 | 专职社区工作者(一) |
余新镇 | 龚姝奕 | 专职社区工作者(一) |
东栅街道 | 罗国峰 | 专职社区工作者(一) |
东栅街道 | 孙闻涛 | 专职社区工作者(一) |
东栅街道 | 屠振熠 | 专职社区工作者(一) |
东栅街道 | 陆益平 | 专职社区工作者(一) |
东栅街道 | 纪炳森 | 专职社区工作者(一) |
东栅街道 | 范 鹏 | 专职社区工作者(二) |
东栅街道 | 祝秋美 | 专职社区工作者(二) |
东栅街道 | 李 超 | 专职社区工作者(二) |
东栅街道 | 金宇佳 | 专职社区工作者(二) |
东栅街道 | 张 欢 | 专职社区工作者(二) |
东栅街道 | 施 展 | 专职社区工作者(三) |
东栅街道 | 张鸣阳 | 专职社区工作者(三) |
建设街道 | 汤嘉宁 | 专职社区工作者(一) |
建设街道 | 李 航 | 专职社区工作者(一) |
建设街道 | 殷 铭 | 专职社区工作者(二) |
建设街道 | 王 月 | 专职社区工作者(二) |
建设街道 | 顾佳俊 | 专职社区工作者(三) |
新兴街道 | 卢望鸣 | 专职社区工作者(一) |
新兴街道 | 宋佳励 | 专职社区工作者(一) |
新兴街道 | 舒 怡 | 专职社区工作者(一) |
新嘉街道 | 潘佳玮 | 专职社区工作者(一) |
新嘉街道 | 包 晗 | 专职社区工作者(一) |
新嘉街道 | 周 怡 | 专职社区工作者(二) |
新嘉街道 | 章嘉琪 | 专职社区工作者(二) |
新嘉街道 | 杨江朋 | 专职社区工作者(三) |
解放街道 | 甘容容 | 专职社区工作者(一) |
解放街道 | 李晓燕 | 专职社区工作者(二) |
解放街道 | 吴朕涛 | 专职社区工作者(三) |
南湖街道 | 顾欣怡 | 专职社区工作者(一) |
南湖街道 | 陈璐瑶 | 专职社区工作者(一) |
南湖街道 | 黄玲玲 | 专职社区工作者(一) |
南湖街道 | 刘媛媛 | 专职社区工作者(一) |
南湖街道 | 孙吉妮 | 专职社区工作者(一) |
南湖街道 | 李雪莲 | 专职社区工作者(一) |
南湖街道 | 熊 勇 | 专职社区工作者(二) |
南湖街道 | 许 妙 | 专职社区工作者(三) |
南湖街道 | 张茜莹 | 专职社区工作者(三) |
南湖街道 | 李怡晨 | 专职社区工作者(三) |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7日——2024年5月23日,共5个工作日。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中共嘉兴市南湖区委社会工作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等方面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2.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联系地址:南湖区庆丰路1305号建瑞大厦,电话:0573-82832037。
中共嘉兴市南湖区委社会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