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探索建立人才项目“快评”机制,对入选并落地后的人才项目,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规范资金拨付流程,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贯彻落实上级最新文件精神,起草《南湖区“领航计划”(“星耀南湖”人才计划南湖分计划)项目资金拨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拨付管理办法》)。
二、制定依据
1.《“星耀南湖”领军人才计划资金拨付管理暂行办法》(嘉委人才办〔2023〕13号);
2.《关于印发<南湖区“领航计划”(“星耀南湖”人才计划南湖分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南人社〔2023〕20号)。
三、主要内容解读
《资金拨付管理办法》共分五个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适用对象与执行时间。明确了《资金拨付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及具体执行时间。
2.资金额度。明确创业团队项目(青年创业人才项目)、创新人才项目(青年创新人才项目)及35周岁及以下青年人才项目具体补助额度及补助期限。
3.评估拨付。明确创业人才项目创业启动资助、创业考核资助、A+类创业奖励资助和创新人才项目(青年创新人才项目)补助的具体拨付条件及提交材料。
4. 拨付流程。明确项目经费由镇、街道、园区全额承担,并明确具体的操作流程及相关部门职责。
5. 其他事项。明确项目扶持资金的使用原则、日常管理等事项,同时规定《资金拨付管理办法》的解释权、施行日期及期限。
四、解读单位
《资金拨付管理办法》由区委人才办、区科技局、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读。
政策咨询电话:0573-82061860
南湖区人力社保局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