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6-13 09:48 信息来源:区教育体育局

王浩代表:

您在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南湖高新区企业员工子女入学难的意见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始终把保障企业员工子女入学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工作。为了切实解决南湖高新区等企业员工的子女入学,可根据不同情况,依据相应的入学政策入读南湖区学校。

一、关于具备“房户”入读条件的员工子女

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招生计划,按照房户一致、实际居住优先原则,优先安排户籍、监护人住宅产权证一致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就学,统筹安排“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二、关于符合“政策类”入读条件的员工子女

符合政策类的适龄儿童因其监护人未取得在南湖区内户籍和产权房而需要在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就读,按照相对就近、适当集中、同等条件适当从优的原则安排入学;监护人已取得产权房或已经落户的适龄儿童到其监护人产权房所在施教区报名登记,同等条件适当优先录取。

三、关于符合“随迁子女”入读条件的员工子女

南湖区现已落实了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段随迁子女在家长常住地100%保障入学,其中就读公办学校比例达90%以上。两所随迁子女学校招生范围保持不变的前提下,继续面向全区范围随迁子女招生。同时,其他公办学校有空余学位时,可以在不超办学规模的前提下适当扩大招生规模,尽可能多地接纳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读南湖区义务教育学校并尽可能就近入读。同时,为更好地实现随迁子女学校的高质量发展,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教师交流。2023年全区随迁子女学校转登记为公办学校后,我局每年统筹安排部分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员额教师到新转登的随迁子女学校任教(带教),协助其加强课堂教学,提高教育质量。学校原有教师保持身份不变,继续留校任教。学校进一步加强了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对教师的教育、培训、管理和考核,提升教师综合素质,特别是教育教学业务水平,逐年推进优胜劣汰。

二是提高办学质量。2024年持续深化现有集团学校、合作办学学校与原随迁子女学校结对开展的“五同步”(同步党建、同步带教、同步课堂、同步创建、同步服务)行动,促进学校办学水平全面提升。随迁子女学校立足实际,进一步深化“双减”工作,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加强作业设计管理,优化课后服务,加强校园安全工作,提高学生、家长满意率。位于乡镇的南湖创业学校教学点也积极与当地公办学校对接融合,共同提高教育质量。

三是落实经费保障。转登记为公办学校后,财政按总体不低于原保障水平,安排2所学校专项补助经费,由区、镇两级按财政分担体制保障。原镇(街道)对学校的支持保障不变。今后根据学生数变化和上级政策要求适当调整,最终与其他公办学校保障水平一致。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南湖区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嘉兴市南湖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6月5日

(联系人:吴晓敏  联系电话:82032856)

南教体函〔2024〕31号 对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3号建议的答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