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0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6-13 10:50 信息来源:区教育体育局

沈卫芳委员:

您在区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优化南湖教育资源配置,全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建议;关于优化南湖区中小学、幼儿园布局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推动南湖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区教体局始终坚持规划引领,着力优化资源配置,改善办学条件并通过集团化办学、教共体建设以及校际师资流动等措施,全面提升教育优质均衡水平,努力打造和谐的教育生态。

一、进一步完善教育布局规划

配合完善《嘉兴市本级中小学、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多次会同属地、区城市有机更新公司、区资规分局等部门进行专题会商,进一步优化区内的中小学幼儿园布局。针对目前人口数量,适当降低学位千人比,将现状学位缺口及新增学位需求纳入统一考虑。一方面对中心城区部分未达到新标准的学校进行改扩建。另一方面在城市有机更新区块布局建设新的学校。在解放街道新建了嘉兴市省身学校,一期工程于2022年9月竣工期,二期工程将于2025年竣工。同时加快教学资源短缺区域的学校建设,大桥镇新建了亚欧学校,在建罗庄小学、扩建曹庄小学;东栅街道新建了基金小镇小学。加快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修订完善《南湖区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及管理实施办法》,推进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三年来新建(含在建)幼儿园18所,其中公建2所,可新增幼儿园学位6750个。启用了大桥镇实验幼儿园江南园、余镇云悦里幼儿园、二幼锦麟澜湾幼儿园、一幼紫轩幼儿园等,新增学位1620个,学前教育的学位供给的矛盾得到有效缓解。

二、进一步改善老旧学校的办学条件

以中心城区品质提升为依托,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改善老旧学校的办学条件。启动了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品质提升工程,对原有老城区的二幼、三幼、文昌路幼儿园进行修缮,对一幼勤俭园进行改建,提升中心城区的办园品质。秀州中学初中部建成了程开甲纪念馆、实验初中新建了体育馆和改建校史馆、清河中学改造了食堂和餐厅、三水湾中学改造了图书馆、艺术小学实施整体搬迁至原洪波中学并进行改造、秀城实验教育集团实施了报告厅和体艺楼改造等。同时大力推进农村学校品质提升,实施了余新镇中学改扩建工程、大桥镇中小学校园品质提升工程,凤桥镇中学新建了体育馆,新丰镇中学新建了报告厅。2022年、2023年又实施了公办中小学运动场地品质提升工程、厕所改造等。2024年南湖区又启动了中小学新型学习空间提升改造和中小学科学实验室迭代升级,推动基础教育设施设备和教学仪器更新,同时将虚拟实验、人工智能、机器人、无人机、虚拟现实(VR)、3D打印、创客、劳动实践等作为重要补充。

三、进一步提升教育优质均衡

集团化办学推动优质资源最大化。以名校集团化带动新办学校、相对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共同发展,是实现更高水平均衡的必然选择。在原有的秀城实验教育集团、辅成教育集团、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的基础上,新组建了省身教育集团、南湖实验中学教育集团、南湖实验学校教育集团。目前,全区中小学集团学校在校生占全区中小学学生数的30%以上。集团化办学解决了“母体”学校发展空间不足、内驱力不强、师资流动不活等问题;而“子校”则在获得“母体”学校师资、理念、文化后,实现快速提升。

教共体建设推动定点帮扶常态化。2009年初,全区全面启动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至2021年历经四轮,从破冰、发展、深化到突破,采用共同教研、师徒结对、校际交流等方式,推动了城乡联动、资源共享、共同发展,实现了“和而不同、各美其美”的发展方向,有力促进了乡镇和社区类学校发展。2022年,全区中小学重新组建了学校教共体,全域学校教共体建设实现全覆盖。市实验小学、秀城实验教育集团、辅成教育集团、北师大南湖附校、东师大南湖实验教育集团、清华附中嘉兴实验学校等区内6所集团化和“校地合作”公办学校与6所随迁子女学校(教学点)组建专门教共体,通过“同步党建,同步带教、同步课堂、同步创建、同步服务”“五同步”举措,帮助随迁子女学校在常规管理、队伍建设、课程改革、教学质量等方面提升品质,推进区域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一体化”发展。

校际间流动推动名优师资均衡化。印发《关于南湖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南教体〔2020〕6号),每年制定交流方案,实施高级职称的定向培养,不断加大城区教师向乡镇农村学校交流奖励力度和区级以上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向农村交流的特殊津贴。通过教师交流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实现交流常态化,进一步优化全区教师队伍的学科结构、职称结构和年龄结构,从教师层面进一步缩小校际差距,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名优教师在城乡的合理布局。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南湖区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嘉兴市南湖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6月5日

(联系人:吴晓敏  联系电话:82032856)

南教体函〔2024〕32号 对区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00号提案的答复.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