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6-14 11:03 信息来源:区财政局

王增林代表:

您在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国有资产盘活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加强制度建设问题。2023年,我区制定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转发<嘉兴市国资委嘉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嘉兴市国有企业商务招待管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关于转发<嘉兴市国资委等5部门关于印发嘉兴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对区属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处置程序、监督路径进行进一步规范,提升国企决策水平和效率,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针对市场化运营和加强内部资源整合问题。2024年,我区制定《南湖区属国资国企改革专项行动方案》,立足“1+3+N”总体框架,聚焦区属国企布局优化、效益提升、完善治理三大方面改革,通过重组设立区城发集团和科创产业集团,盘活体系内存量资产,提高投融资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着力解决区属国企在市场竞争中面临的体制机制不够灵活、创新能力不足、效益不高等问题。

三、针对定量分析和考核问题。2023年,我区制定出台了《南湖区区属国有企业综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南湖区区属国有企业综合考核细化指标及计分规则》,通过考核区属国有企业经营效益、股东回报、生产效率等方面与企业领导人员当年绩效年薪挂钩,倒逼企业科学决策、严格监管、厉行节约,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以考核指挥棒引导区属国有企业高效履行社会责任和经济责任。

四、关于盘入未纳入国资资产的可控资源和国有资产类型问题。2023年,我区依托财政资产管理系统“资产云”打造一套区级国资资产管理系统——“国资云”,推进全区国企资产统一录入、统一管理,进一步摸清全区国资国企“家底”,实现国有资产动态监管,推动企业全面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进而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同时也出台了《嘉兴市南湖区国有房产出租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对国有房屋招租程序、审批流程及租后管理等方面管理。

五、针对创新驱动问题。我区积极抓住国家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盘活存量资产等政策红利,推进区属国企通过REITs等金融工具盘活存量基础设施项目资产,加快回收资金、提高收益。2023年5月26日,嘉兴市首单商业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CMBS)项目“华泰-嘉兴科技城产业园区一期(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成功发行,有效盘活了园区资产。

下一步工作

一、深化国企经营体制改革。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区属国企经营机制创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二、三级子企业中,探索国有股权多元化和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创新融合发展。针对市场化业务程度较高的子公司,通过顶层设计促使其更大程度上参与市场化竞争。

二、注重资产盘活。注重向经营要效益,优化提升集团管控效能,充分发挥国控集团AAA信用等级作用,在高利率融资置换、规范资产交易、闲置低效资产盘活等方面要取得新突破,进一步深化闲置低效资产降闲提效行动,拓宽资产盘活渠道,通过出让置换、改造提升、招商招租、明晰产权等方式,加快回收资金、提高收益。

三、完善国资监督管理。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规范国有资本授权经营行为,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和负面清单,大幅减少事前审批事项,集中精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出资人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社会监督的有效衔接,形成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的“大监督”格局。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关心和支持。


嘉兴市南湖区财政局

2024年3月28日


(联系人:陈君杰,联系方式:82838403)

嘉南财函〔2024〕9号 对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5号建议的答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