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6-14 15:37 信息来源:区住建局

郑凡君代表:

您在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帮助城市社区业主委员会解决困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3年以来,南湖区高度重视物业管理与社区治理的深度融合,着力打通服务百姓的“最后一公里”,599个住宅小区业委会(物管会)组建率83%。

一、培育小区治理骨干队伍

明确社区(村)和小区党组织要注重在日常发现培育业委会成员合适人选。当小区符合成立业委会条件后,积极引导小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业委会主任,鼓励支持小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其他党员业主、治理骨干积极参选业委会成员,确保业委会中党员比例达到50%以上。旗帜鲜明地反对把受过刑事处罚、道德品质低劣、群众中影响较坏的人选为业委会成员,可结合实际在选举办法中提出不得当选和不宜当选情形。建立“小区党组织推荐、社区(村)审核、街道(镇)把关、部门联审”机制,坚决把不符合不合适人员挡在门外。

二、加强业委会履职培训

建立了业委会成员教育培训制度,履职期间每年参加培训1次以上,其中业委会主任培训由区住建局统一组织,其余委员由各属地镇(街道)自行组织。4月27日,区住建局组织召开了南湖区业委会主任能力提升培训暨座谈交流会,以《业主委员会规范履职实践与探索》为主题,围绕对业委会规范履职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实务要点以及业主自治管理的探索与建议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三、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加大宣传力度,指导社区通过微信群、公众号、宣传栏等媒介,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嘉兴住宅物业条例》,普及物业管理服务政策法规,让群众知晓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重要意义。宣传物业服务正面典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打造和谐友爱、互帮互助的邻里关系。做好法律援助和政策解答,鼓励业主通过正常渠道反映个人诉求维护权利。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您的建议,一是结合即将进行的《嘉兴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工作,积极向市人大常委会反馈,争取对其中关于业委会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完善,明确其法律地位和薪酬标准;二是继续建立健全“党建引领,多方参与”的小区治理架构,引导业委会规范运行,提高小区物业管理的效率和水平;三是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鼓励社区“两委”到业主委员会中交叉任职,提高业委会整体素质。

最后,感谢郑凡君代表对小区业委会相关问题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敬望您为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答复不到之处,敬请谅解!


嘉兴市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31日         

(联系人:方  勇  联系电话:82163215)

南建函〔2024〕39号 对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5号建议的答复.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