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6-14 15:44 信息来源:区住建局

徐君代表:

您在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新中式风格自建房推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现状情况

目前,南湖区依据现行村庄布点规划,结合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工作,通过实地勘察、意见征求,在大桥镇胥山村山浜、新丰镇民丰村胡家头、凤桥镇联丰村王祥里为市级农房设计落地示范点的基础上,在全区进行农房建设风貌管控,建造一批新中式风格的“江南民居”。

二、工作措施

一是科学选择农房设计落地试点。依据村庄布点规划、村庄规划,科学编制试点村庄建设规划设计,统筹布局农村住宅,合理安排村庄基础设施建设,结合美丽乡村、景区村庄和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等工作,在辖区内选择有适量农民建房需求的传统自然村落开展新中式自建房设计落地试点建设。

二是挖掘提炼“江南民居”特色。研究嘉兴传统民居在历史积淀上“历史悠久,居民文化源远流长”,在文化传承上“兼收并蓄,百花齐放多元融合”,在地理特征上“错落有致,选址布局依水而居”,在建筑形态上“体态灵动,田水树房相得益彰”,在建筑色彩上“粉墙黛瓦,素雅大方环境融合”,在细部装饰上“简约大气,内敛精致崇尚饰居”等特点,系统形成新中式“江南民居”风貌特色。

三是传承创新“江南民居”设计理念。在延续传承“江南民居”建筑特色中创新设计理念,赋予时代特征,重点从风格、体量、色彩、材质、建筑细部(屋顶、檐口、门窗、阳台、栏杆等)把控好,着力形成嘉兴新时代“江南民居”典范。科学配置农村住宅功能空间,尊重农村生产生活演变规律,适应农民追求品质生活、发展现代农业、承接城市功能等美好生活的需求,合理设计农村住宅居住空间、储物空间和生产空间等建筑功能空间。

四是强化宣传推广。广泛开展农村新中式风格自建农房宣传,推进示范引导,普及农房设计和建设相关知识。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新中式自建房设计建设推广工作的宣传,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引导农民不断更新观念,建设美丽家园。

最后,感谢徐君代表对农村自建房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敬望您为城乡建设事业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答复不到之处,敬请谅解!


嘉兴市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31日         

(联系人:许振东  联系电话:82163217)

南建函〔2024〕43号 对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2号建议的答复.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