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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南湖高新区、湘家荡区域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级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南湖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南政发〔2024〕30号),我局制定了《南湖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2024年度工作任务》,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嘉兴市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湖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
2024年度工作任务
为贯彻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落实《南湖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提升废旧设备和消费品循环利用效率,制定2024年度工作方案。
一、工作措施
(一)优化推进机制。建立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发挥联席会议协调推进作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任务。将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与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减污降碳试点示范区建设和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以及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有机结合,形成工作合力。(区发改局,嘉兴南湖高新区、湘家荡区域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主体负责,不再列出)
(二)细化考评激励。配合做好重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季度调度分析工作,将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纳入美丽南湖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压紧压实责任。积极争取上级激励表扬和资金支持。(区发改局牵头,各责任部门参与)
(三)扩大回收网点数量。优化废旧物资回收站点布局,不断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控制性详细规划积极衔接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相关要求,落实和保障项目建设空间需求。鼓励收购、租用腾退厂房、闲置仓库等存量厂房和土地用于分拣中心和回收点建设。到2024年,全区建成再生资源集中分拣处理中心2个,建成再生资源回收站点8个以上,城镇回收点覆盖率达到100%(请区经信商务局补充)。推进回收网络“互联网+”运用,持续推广“嘉家收循环在线”等特色应用。(区经信商务局牵头、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参与)
(四)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培育一批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龙头企业,推进龙头企业以整合、并购、加盟、联营等形式统一运营回收站点,推进标准化、规范化、连锁化经营。培育一批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及相关技术研发、设备生产、服务咨询等企业,持续培育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废旧物资回收骨干企业。2024年,规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累计达到2个以上。(区经信商务局、区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培育再制造产业。推动汽车零部件、通讯设备、文办设备等再制造产业发展,强化再制造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研发工作,推动组建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研究中心。(区发改局、区经信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引导行业规范发展。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重点联系企业制度,及时掌握回收行业发展情况和未来趋势,提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管理水平。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整治,全面提升行业治理水平。(区经信商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持续推进资源高效利用。深入开展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快促进产业循环链接,推进资源高效利用、综合利用。深化“无废园区”建设,推动园区内固废循环利用。鼓励大型企业建立废金属、废纸等加工利用技术中心,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行业共性技术。加强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围绕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布局一批重大科技项目。鼓励和支持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等单位开展科学研究与技术合作,围绕再生资源高效利用领域,组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谋划布局重大科技项目。各部门协同推进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申报工作,力争2024年该领域项目申报数达2项。(区发改局、区经信商务局、区科技局、区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低价值可回收物循环利用。引入外卖塑料“零废弃”试点等低值可回收物循环利用模式,推进废纸、废玻璃、废旧纺织品等低值可回收物循环利用。建立健全垃圾分类桶边督导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物业、督导员、志愿者等的作用,推动生活垃圾的源头精准分类。持续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资源回收工作。(区经信商务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优化二手商品交易环境。推进大型实体市场完善现代化商贸服务功能,鼓励建设集中规范的二手商品交易市场,2024年建成不少于2个二手商品交易市场。推进“互联网+二手”模式发展,鼓励大型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开辟线上业务,促进本地互联网社区平台规范发展。加强二手商品交易互联网应用平台安全监管,完善个人信息保护落实机制和等级保护制度。鼓励学校、社区定期组织二手商品交易活动,促进闲置物品交易和流通。(区经信商务局、区教育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提升二手商品交易规模。放宽二手车经营主体准入,推动取消对二手车经销企业登记住所和实际经营场所的不合理限制,允许在二手车市场以外的企业开展二手车经销业务。优化二手车交易服务,引导和规范二手车交易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鼓励发展拍卖等交易方式。2024年,全区二手车经销企业数量突破120家。推动二手电子产品交易规范化,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推进手机、智能手表、电动自行车等销售企业开展二手产品鉴定、翻新维修和销售业务,支持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发展翻新维修及再销售等业务。(区经信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政策保障
(一)强化资金支持。统筹现有资金渠道,加强对废弃物循环利用重点项目建设的支持。落实再生资源回收专项财政政策,优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全产业链税收减免政策,积极落实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和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等优惠政策,助力相关行业和群体绿色发展。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央行专项再贷款额度、财政贴息项目,统筹“8+4”政策和各专项资金支持,大力支持设备更新和消费品换新。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标准供给。加强绿色设计和评价标准建设,实施废旧产品回收流通交易标准,引导产品设计和制造充分考虑材料的易回收、易拆解、易再生。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再生塑料、绿色制造等资源循环利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推进材料和零部件全生命周期绿色设计标准实施应用。2024年,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1项以上。(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商务局、区住建局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科技创新。将废弃物循环利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纳入市级重点科技项目支持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废弃物循环利用领域的研发投入享受研发费用补助政策。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就废弃物循环利用开展产学研合作。加强科技型企业的孵化培育,积极向国家推荐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争取列入国家相关名录。(区科技局牵头)
(四)优化要素支撑。建立完善多元化投入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激励引导央企、区属国企和民营龙头企业参与废旧物资回收加工利用,统筹规划废旧物回收及综合利用等重大公共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保障设施用地。加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力度。(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关于印发《南湖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2024年度工作任务》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