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6-17 09:15 信息来源:区卫生健康局

李艳代表:

您在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智慧化社区卫生服务站点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化建设。区人大九届四次会议确定“社区卫生服务站提档升级”为区级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有效推进南湖区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化建设。根据《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的通知》(浙卫发〔2017〕104号)标准要求,按社区卫生服务“15-20分钟健康服务圈”,合理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通过整合优化扩建,目前全区共46家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布局日趋合理,基本满足辖区居民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积极落实2020年健康浙江建设考核标准及省卫健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规范化村级卫生计生室(站)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浙卫办基层发函〔2017〕9号)文件精神,我局出台《南湖区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星级评估考核实施办法》,加快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化建设,经评估电子社区卫生服务站等9家机构达到五星级标准、竹林村卫生室等12家机构达到四星级标准,实现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化建设全覆盖。2023年,以省政府民生实事“新(改、扩)建规范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项目为契机,规范化升级解放街道凌塘社区卫生服务站和余新镇新贤园社区卫生室,让越来越多的居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

二是数字赋能助力智慧健康站。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未来社区健康场景建设方案(试行)的通知》(浙卫办〔2021〕23号)、《关于开展智慧化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分级建设活动的通知》(浙卫办〔2021〕35号)等文件要求,南湖区大力推进未来社区建设,以数字化改革为突破口,推进基层“智慧化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建设,南湖街道桂苑社区卫生服务站依托嘉兴市第二医院紧密型医联体优化医疗资源布局,率先建设智能健康管理平台,打造嘉兴首个社区5G云诊室,让小区居民优先体验“智慧+”医疗服务。至2023年南湖区共有1家社区服务站获评浙江省三星级智慧健康站,成为社区卫生服务站高质量建设的标杆。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南湖区将继续聚焦家门口“病有良医”,从增创智慧健康站、提升服务能力、优化签约服务,深入推进慢病一体化建设和创新数字应用,全面提升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打通社区健康服务“最后一公里”,为群众提供更便捷优质的基层医疗服务。

一是建设智慧健康站。在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创新数字化应用,大力推进基层“智慧化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建设。依托信息化建设,以健康档案为基础,以家庭医生签约为纽带,以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为切入口,实现基层医疗服务智慧化和健康管理智慧化。2024年,计划新(改、扩)建规范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2家,新增智慧健康站1家。

二是提升服务能力。加强医联体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加大下沉专家力度,增加数量和频次,逐步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持续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星级评定长效机制,提升社区卫生站点服务能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定向培养、人才引进力度,壮大基层卫生人才队伍,落实万名基层医生进修三年行动,计划派出81名医生进修深造,推进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支持和鼓励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发展特色优势专科,提高知名度,吸引更多的居民在基层就诊。开展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出台《南湖区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实施方案》,解决居民就医堵点难点,不断提升基层就医获得感。

三是优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持续优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定出台《南湖区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完善签约资金保障机制,进一步增加服务供给,优化服务内涵,强化数字赋能。鼓励创新签约服务模式,充实多学科签约团队。深化“两慢病”医防融合改革,鼓励基层机构试点探索两慢病医防融合路径,丰富服务内容,引导慢性病患者在基层签约就诊和接受全周期健康管理。继续推进两慢病一体化门诊建设,2024年计划新增慢病一体化门诊2家。

四是推广全程数字新应用。配合“嘉兴健康云”建设,谋划卫生专网提速升级,推进数据互联互通和共享利用。全面推广普及智慧AI临床辅助决策、随访、影像诊断、检验数据等共享应用,利用智慧AI辅助决策实现健康风险评估、慢性病管理等功能,2024年,南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智慧AI临床辅助技术覆盖率达90%以上。推广普及“数字家医”应用和“互联网+”医疗服务,配合上门服务,进一步拓展签约管理、健康管理、居民互动与服务评价、家医移动助理等功能,2024年“数字家医”家庭医生入驻率达到95%以上。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区医疗卫生事业的关心、支持!

嘉兴市南湖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15日

(联系人:陈沛根        联系电话:82832968)

南卫函〔2024〕8号 对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0号建议的答复.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