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6-17 17:35 信息来源:区交通运输局

吕煜代表:

关于您在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七沈公路护栏重新涂色以加强道路安全的建议》,我局已收悉,并高度重视,立即指派专人进行复核,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一、目前七沈公路现安装的机非隔离护栏符合公路设计规范,并按照“左黄右白”的原则在每块隔离护栏上安装了反光标志,同时在路口隔离护栏端头设置警示桩及防撞桶以提高警示效果。机非隔离护栏的安装能有效降低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防止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碰撞事故。

二、南湖区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每年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辖区内县道及以上公路护栏清洗单位,要求每月清洗不少于一次;同时也有专门的设施维护单位对辖区内县道及以上公路的安全设施进行维护,每日指派专员进行巡查,对发现的损坏、缺失部位立即修复,以保障公路安全设施齐全、醒目,为过往车辆、行人提供安全、舒适的道路环境。

欢迎您对交通运输工作提出更多指导与建议,感谢对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嘉兴市南湖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3日  


(联系处室:安全应急科,联系电话:82822231)

南交函〔2024〕1号 对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0号建议的答复.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