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改)

发布日期:2024-06-18 14:32 信息来源:区政务数据局(行政审批局)

有限责任公司改制成立股份公司(净资产审计)提交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基本情况及变更内容,由公司盖章及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2、全体股东签署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决议:

股东会决议(一):同意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确定评估基准日等事项;

股东会决议(二):确认评估报告所披露的公司净资产额,确认审计报告中披露的公司净资产额,按审计后的账面净资产界定各股东的净资产份额,并折合成股份有限公司各发起人的股份;

3、全体发起人签署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内容主要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筹备情况、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选举公司组织机构人选;

4、全体职工代表签署的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职工监事必设且占1/3以上,职工董事选设);

5、全体董事签署的董事会决议(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的产生)

6、全体监事签署的监事会决议(监事会主席的产生)

7、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由全体发起人签字、盖章或由全体董事签字);

8、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9、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经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注:有限责任公司改制成立股份有限公司,请先行进行资产评估及审计,若经审计后的账面净资产若小于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则需要由各发起人以其他出资方式认购股份。


表单范本下载:

 

附件1:有限责任公司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流程图:有限公司改制成立股份公司流程.docx

附件2: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审计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1.有限公司股改成立股份公司(审计).zip

附件3: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评估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2.有限公司股改成立股份公司(评估).zip

附件4: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审计+评估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3.有限公司股改成立股份公司(评估 审计).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