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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转企,个体户办理注销:
1. 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的,提交:①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②税务清税证明。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 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予以签字确认。
3. 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缴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
4.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出具的《加入升级企业同意书》(若转型升级为个人独资企业或一人公司免予提交)
5.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出具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承诺书》
二、个转企,个体注销请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浙江企业在线——我要办注销(授权信息登录)”,并上传经营者本人签署的以下附件:
附件一:加入升级企业同意书.docx
三、个转企,企业新设请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浙江企业在线——我要办企业”,新设企业时请在是否个转企处选择“是”,再按提示进行新设网上申报,若原个体的租赁协议中注明的租赁期限已到期的,需要在附件“住所使用证明处”上传租赁协议及产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