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6-19 15:01 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朱建琴代表:

    您在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严厉打击电捕鱼非法行为》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南湖区河网纵横交错、水系密布,随着渔民转产转业完成和治水工作取得实效,水体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渔业资源也日趋丰富。我局始终将打击非法捕捞摆在渔业资源保护的首要位置,积极查处以电、毒鱼(虾)为重点的非法捕捞行为。2017年,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通知,明确了属地管理、稳定队伍、整合资源、强化执法的工作要求,建立了外荡水域渔业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形成了打击非法捕捞联合执法奖励制度。自2017年以来,公安部门等查获移交电捕工具累计已超1500余套。

如您建议中所述,电捕鱼等非法捕捞现象有所抬头后,渔业执法力度相对不足,举报量多于案件量,未形成强有力的震慑。由于我局管辖外荡水域面积有3万多亩,自20239月起又开始承接市区三环内河道水域监管,目前在岗执法人员仅4名,均混岗使用,执法艇1艘,无执法车辆,难以有效应对常态化监管和应急处置任务。同时,电捕鱼普遍存在于偏僻河浜,具有面广点散转移速度快的特点,这些都影响着对电捕鱼等违法行为的打击效果,致使非法捕捞行为屡禁不止。

因此,您提出的建议符合我区渔政工作实际,为加强渔业资源保护,严厉打击电捕鱼违法行为这项工作拓宽了思路。随着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向前不断深化,自202311月起,农业领域电毒炸执法事项已赋权部分镇(街道),由属地实施行政处罚,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深化打击非法捕捞违法行为,我局于20244月制定下发《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电鱼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确了公安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及相关镇(街道)的职责任务。及时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努力压实工作责任,严密推进专项行动。下一步,我局将高位推动发力,保持对电捕鱼等违法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加强水域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高频宣传造势,构建全民护渔新氛围

以法制宣传教育为抓手,我局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普遍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今年已发放1300余份宣传资料,并通过新媒体宣传、村镇广播及以案释法等方式,普及渔业法规,宣传渔业政策。由属地主动全面排查电鱼频发多发、群众反映强烈区域,动态排摸辖区内电鱼等非法捕捞可疑人员信息,对电鱼工具拥有者上门做好宣传劝导等工作,形成了严管严打严治的声势氛围,提高了广大群众遵法守法意识。

二、加强协作配合,完善长效监管新机制

根据2023年制定的《南湖区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加强与公安、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和各属地主体的沟通协作,区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参与相关镇(街道)日常检查和夜间巡查,配合属地对河道中的地笼网、扳罾网等非法网具进行清理。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渔药、渔具的经营网点进行检查,进一步挤压非法电捕工具制造和销售空间。充分发挥属地管理巡防管控优势,落实镇(街道)属地监管职责,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及时出动人员赴现场积极处置群众举报和110社会应急指挥中心的指令,制止违法电鱼等行为,协助执法部门查处非法捕捞。形成了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联防联控联动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加大执法力度,形成行政执法威慑力

聚焦重要水域和重点时段,开展集中执法检查,加大夜间、周末等突击巡查频次,形成对非法捕鱼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自今年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已出动行政执法人员151人次,开展巡查44车(艇)次,相关镇(街道)已办理非法电捕鱼案件6起(大桥2起、凤桥2起、新丰1起、余新1起),收缴电捕工具8套。我局参与指导属地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办理相关案件,确保赋权的行政处罚事项无缝承接。加大打击惩处违法行为的力度,对涉案三无船舶一律依法没收。以守好河(湖)、管好人(船)、监好商(贩)、护好水生态为长期治理目标,不断压缩非法捕捞空间,实现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常态化。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区水域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提出意见和建议。

 

 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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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唐昊宸,联系电话:82838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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