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6-19 15:22 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张才华代表:

您在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确保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任务。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坚持质量第一,优先把平原地区、具备水利灌溉条件地区的耕地建成高标准农田。近年来,南湖区以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重要抓手,加快补齐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短板,有效改善农田生态环境,切实增强农业防灾抗灾减灾能力,全区已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21.43万亩。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优化规划布局,科学谋划项目建设

一是全面摸清家底。组织开展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工作,系统摸清全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数量、质量、后续管护利用情况并全面准确上图入库二是做好规划修编。充分整合美丽乡村建设、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等项目规划,注重经济、生态、社会效益相结合,编制《南湖区2021—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规划》《南湖区稻田退水零直排工程建设五年规划》。三是完善项目库建设。建立区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库,提前谋划具体项目、布局和时序安排,对于条件成熟的,及时纳入区级项目库,确保年度建设任务及时有效落实。

二、强化统筹协调,狠抓项目建设管理

一是统筹项目建设。统筹粮食生产功能区改造提升、土地综合整治、耕地功能恢复、大中型灌区建设和现代化改造等项目,一体推进高标准农田的新建和提升。2023-2024年累计实施省级项目18个,面积4.36万亩,其他自筹自建项目4个,面积0.72万亩。二是提高建设标准。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和建设标准逐年提升,亩均投资从2019年的1800元提升到6552元,建设面积从0.1万亩增加到2.7万亩,争取上级资金从120万元增至8335.54万元,累计积极争取省级以上补助资金1.6亿元。三是规范项目管理。研究制订《南湖区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农田建设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规范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操作流程,实现项目的精细化管理。委托第三方浙江广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成项目监督组共同开展高标田项目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规范监督程序,提升工程质量。

三、坚持建管并重,提升粮食生产能力

一是强化建后管护。印发《关于印发<南湖区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办法(试行)>的通知》(南农水〔2023122),明确各级管护职责分工,管护内容要求,资金使用要求等,同时探索开展高标准建设质量保险试点工作。二是推进科学利用。结合省级农业双强项目,在凤桥镇永红村浙江大禾种业水稻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区块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面积1023亩,计划总投资1177万元,合力推进我区水稻种业育繁推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三是实施农业灌溉工程更新升级行动结合高标准农田管护项目与民生实工程,开展农业灌溉泵站的更新升级。自去年实施以来,已累计完成泵站更新升级52座,2024年计划完成62座。

接下来,我局将以深化高标准农田建设为抓手,锚定目标、增加投入、强化管护,不断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奋力谱写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之首善之区的农业篇章。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南湖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提出意见和建议。

  

嘉兴市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528

 

(联系人:范文俊,联系电话:82838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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