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召开十届区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

发布日期:2024-06-03 09:15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5月31日上午,南湖区委副书记、区长陈群伟主持召开十届区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钱霄栋,区委常委、副区长徐刚,副区长阿卜杜吉力力·阿卜来提、吕卫强、王国松、傅政霖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建华应邀参加。

会议传达学习了《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会议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时刻保持定力、心怀敬畏,不断提升生态环保法治意识和理念,统筹抓好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要系统治理、形成合力,各部门、各主体都要承担主体责任、发挥主体功能,强化源头管控,形成生态环境保护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加大宣传、强化监管,持续深化《条例》宣传引导,统筹用好各类媒体资源,全方位、常态化开展生态环保宣传教育,同时要用好法律法规武器,强化“柔性服务+刚性执法”,切实提升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会议听取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南湖区工程渣土管理办法》《南湖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就做好下阶段全区建筑垃圾及工程渣土管理工作,会议强调,要明确各方责任,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理清各镇街道、各部门以及项目方的职责,做到心中有底;要加强监管,坚持依法行政,加大违法倾倒、违法处置等打击力度;要系统治理,强化疏堵结合,发扬首创精神,加强对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产生、运输、处置、消纳产业链研究,加快出台实施细则。

会议听取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南湖区深化以集体经济为核心的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实施方案》。会议强调,要认真分析找准方向,提升经营性收入“造血”功能,推动“美丽生态”转化为“美丽经济”;要加大力度推进项目,强化农业招商引资,加快农业农村公益性配套项目引入,为村集体经济和农民增收提供有力支撑;要勇于创新加大改革,提升农村存量资产运营能力,做好农产品品牌化、高端化文章,推进农业农村增产增收。

会议还研究讨论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