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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违规冒用国家机关和军队名义,在商品、包装上冠以“特供”“专供”“内供”“军”等字号标识,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严重损害党政机关和军队形象。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南湖区消保委提醒广大提醒消费者:市场上流通的“特供酒”均为假酒,是不法分子扰乱市场秩序的“工具”,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同时,还可能会损伤消费者身体健康。
一、认清“特供酒”
“特供酒”是指在酒类商品的标签、说明书、包装、广告、宣传物品上印刷或宣称“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在很多消费者心中,带有“特供”“专供”“内供”标签的产品,有着获取渠道特殊、独家供应、稀有等特殊属性,但其实“特供酒”“专供酒”“内供酒”等都属于违法商品,此类产品往往是将小酒厂、小作坊生产,成本低廉的白酒,经过包装,进行虚假宣传而成。根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使用“特供”“专供”等标识的通知》 (国管办〔2013〕59号)、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禁止销售“ 军”字号烟酒等商品的通告》(军后需能〔2022〕236号)等规定,制售“特供酒”属于违法违规行为。目前线上线下销售的带有“特供”“专供”以及“军队特供”“军品专营”等标识、字样的商品均系非法产品。
二、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市场上一些商家为了追求利润,利用消费者对“特供酒”的追捧心理,故意抬高价格,制造假冒伪劣产品以次充好,误导消费者。为逃避相关部门监管,此类产品一般不会在正规平台或店铺售卖,往往会通过社交网络或线下小商铺进行销售。在消费者看来,“专供”“特供”“内供”产品是小范围或特定人群才能接触到的产品,同时不法经营者也会让消费者误以为“特供酒”就是高品质、高档次的品牌白酒,消费者能够花小钱体验到“特殊产品”,既满足自己的好奇心,也满足分享时的虚荣心。消费者在酒品消费中应杜绝跟风、虚荣的消费意识,保持冷静客观的消费心态,从观念上拒绝“特供酒”,不给不法分子留空子。
三、消费维权加强防范
消费者在购买酒类产品时应向商家索取票据,并在发票上记录下所购酒类的批号或编号,以便在出现问题时有据可查。如发现市场上有制售带有“特供、专供、内供”等字样的白酒的行为或以“特供酒”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非法印制商标和产品包装、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白酒等违法行为,及时向拨打12345投诉、举报。
嘉兴市南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