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耗能农业机械报废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农机发〔2022〕4号)文件要求,经审核,拟对以下符合条件的农机户实施2024年省高耗能农业机械报废补偿,现对补偿对象、补偿内容公示如下表。如有异议,可来电反映,公示期: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5日,举报电话:0573-82838493。
南湖区2024年省高耗能农业机械报废补偿机具公示表.xls
嘉兴市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