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30402MB1937903N/2024-190614 公开分类
发布单位 区医保分局 发布日期 2024-09-14
文  号 主题词
机构名称 嘉兴市医疗保障局南湖分局
机构负责人 钱爱忠
机构地址 嘉兴市南湖区湘溪路22号南湖区第二行政中心12楼
联系电话 057********68(待遇支付业务咨询) 057********93(参保业务咨询) 057********06(网上业务办理咨询) 057********21(政务公开)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医疗保障规范性文件和规划、标准。

(二)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障制度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三)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承担辖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四)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支付标准和收费等政策,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五)监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监督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使用。

(六)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深化医疗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推进全市统一的“智慧医保”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加强医保与分级诊疗、价格、控费、签约服务等政策衔接,发挥医保杠杆作用,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价格形成机制,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进一步提高医保资金使用绩效,确保实现医保资金可负担、能持续。

(十)与卫生健康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南湖分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三医联动”改革和区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加快推进医保与医疗医药数据互联互通,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监督电话 057********12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邮箱地址 ******@163.com
邮编 314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