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湖区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4-09-29 12:30 信息来源:南湖区交通运输局浏览次数:

今年是南湖区新一轮五年治堵行动(2023-2027)的关键之年,根据市治堵办《2024年嘉兴市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方案》要求,为不断优化我区交通出行环境,持续提升群众出行体验,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24年度治堵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扣“交通强国、开路先锋”的时代使命,深入实施规划引领体系、基础设施体系、公交优先体系、交通管理体系、智慧交通体系、共治共享体系建设,实现“高峰时段路网平均运行速度、机动化公交分担率、绿色出行分担率、非机动车守法率”四项核心指标稳中趋好,持续改善城区交通拥堵状况,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打造长三角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治堵综合和基础工作

1.夯实拥堵治理工作基础,进一步加强治堵工作人员配备,协调推进城市拥堵治理各项工作,定期专题研究城市交通问题。治堵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责任单位:区治堵办、区公安分局、区资规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执法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构建顺畅的治堵工作体制、高效的治堵运转机制,并建立工作监督落实机制和堵点乱点治理督办机制。(责任单位:区治堵办、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各镇(街道)园区)

3.加强治堵理论研究,强化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注重实施治堵创新举措。扩大和畅通建议投诉渠道,提高投诉建议反馈率和满意度。抓好治堵日常基础工作,治堵信息录用3篇以上。(责任单位:区治堵、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信访局、区传媒中心、各镇(街道)园区)

(二)进一步改善交通状况,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1.推进城市重要廊道拥堵治理。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完成TOP5(常发性拥堵路段)综合治理,提高群众获得感。(责任单位:区治堵办、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各镇(街道)园区)

2.强化重点区域专项整治。加强热点片区交通拥堵综合治理,开展1个商圈周边交通综合整治,提高重点、热点区域的通行效率。(责任单位:区治堵、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执法局、各镇(街道)园区)

(三)构建有机协调的规划引领体系

1.研究完善治理城市交通拥堵相关规划体系,强化与国土空间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的衔接,进一步统筹和完善城市用地布局,促进人口、产业、设施等合理布局。(责任单位:区资规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各镇(街道)园区)

2.树立公共交通引导城市发展理念,强化对轨道交通TOD开发以及公交场站综合开发的引导,实施立体式高密度开发。(责任单位:区资规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各镇(街道)园区)

3.针对慢行系统进行专项研究,根据《嘉兴主城区慢行交通系统提升研究》,对辖区内现状慢行交通系统进行全面剖析,结合城市发展特征和交通发展前景及其他城市慢行系统建设经验,引导慢行系统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从而提升城市居民的出行满意度和幸福感。(责任单位:区治堵办、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资规分局、区住建局、区教体局、各镇(街道)园区)

4.构建交通领域发展规划,根据《嘉兴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配合进行《嘉兴市城市交通发展白皮书》、《多规协同技术规程》编制工作,保障公交场站规划等块状交通设施、路网规划等线性交通工程落位。(责任单位:区资规分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各镇(街道)园区)

5.改善提升中心城区内畸形交叉口,根据《嘉兴市畸形交叉口改善提升规划》,对辖区相应交叉口进行提升改善工作。(责任单位:区资规分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各镇(街道)园区)

6.配合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办法研究》编制工作,促进土地利用与交通系统的协调发展,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责任单位:区治堵办、区公安分局、区资规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各镇(街道)园区)

(四)构建完善合理的基础设施体系

1.加快市域(郊)铁路、城际铁路等建设。配合推进嘉兴至枫南市域铁路、通苏嘉甬铁路辖区段建设。(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各镇(街道)园区)

2.配合推进主城区快速路建设,构建高效畅通的快速通道体系。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各镇(街道)园区)

3.完善便捷高效的城市路网,进一步提升路网级配的合理性。加快改造提升难以满足功能需求的城市道路,主城区新改建城市道路0.65公里。(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资规分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各镇(街道)园区)

4.开展人行道净化和非机动车道建设,规范设置机非隔离设施。辖区净化1条(1公里)慢行道。(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公安分局、区综合执法局、各镇(街道)园区)

5.新增停车位1000个,其中公共停车位1000个。(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资规分局、各镇(街道)园区。前两个单位为牵头单位)

(五)构建多元优质的公交优先体系

1.配合开展全面运行公共交通成本核算机制、服务质量考核机制等机制。配合开展公交都市创建。(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各镇(街道)园区)

2.配合做好公交车运力投入,主城区新能源公交车辆比例达到100%。(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

3.配合做好无障碍出行服务,加快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等运输工具的无障碍设备配置,辖区新增及更新城市公共汽电车配备无障碍设施比例达到75%。(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

4.优化公交场站,加大公交首末站建设力度。(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

5.城市建成区公共交通站点300米覆盖率达74%。(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各镇(街道)园区)

6.配合做好优化公交服务线网,提高换乘的便捷性。丰富公交服务品种,开通高峰通勤巴士、定制公交、社区小巴等灵活多样的特色公交服务,满足市民多样化公交出行需求。(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各镇(街道)园区)

7.配合做好高峰时段公共汽电车平均运营时速提升行动,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提速3%以上或达到20公里/小时以上。规范公交客运服务公共汽电车发车正点率达到98%以上。强化和完善首末班次的守时公交建设。(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各镇(街道)园区)

8.推进公交信号优先加强公交专用道使用监管。(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各镇(街道)园区)

9.构建以公共交通为主导的绿色出行体系大力发展步行、骑行等绿色出行方式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推动公共自行车、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与有轨电车、公交共同形成潮汐人群运力调配机制建立非机动车换乘公共交通(B+R)的绿色交通模式提高机动化公交分担率和绿色出行比例,分别达到26.5%、63.3%。(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局、区住建局、综合执法局、各镇(街道)园区)

(六)构建科学精细的交通管理体系

1.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数字化应用水平,常态建立拥堵评估、预警、调控管理机制,定期开展道路区域、路段、路口运行态势评估分析。(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各镇(街道)园区)

2.城市建成区主干道范围内路口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和视频监控覆盖率均达到95%以上;85%以上的路口交通信号灯实现联网控制协调;深化道路信号控制运用,积极打造信控规范化智能化示范区;规范设置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各镇(街道)园区)

3.加强公交专用道管理高峰期社会车辆违法占用公交专用道发生数控制在1起/10分钟以内打造一批公共汽电车专用道严管示范路。(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各镇(街道)园区)

4.加强城市道路停车管理。城市建成区主干道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控制在2辆/公里以内定期开展路内停车泊位评估结合道路条件、交通流量、周边停车需求动态调整泊位。(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住建局、各镇(街道)园区。前两个单位为牵头单位)

5.定期开展路内停车泊位评估。(责任单位:区治堵办、区公安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住建局、各镇(街道)园区)

6.持续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加大违法停车违法变道和占道等影响交通秩序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主要路口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守法率分别在98%、93%、98%以上。(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综合执法局、各镇(街道)园区)

(七)交通需求调控行动

1.鼓励绿色出行的奖励制度。(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区综合执法局)

2.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位开放。〔责任单位:区治堵办、区综合执法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各镇(街道)园区。前两个单位为牵头单位

3.推动落实分区域、分路段、分时段、分车型的差异化停车收费政策提高城市核心区、拥堵区域的停车收费标准实施限制时长的停车管理手段。(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公安、各镇(街道)园区前两个单位为牵头单位

4.引导建立“共享停车”新模式,加强现有单位、住宅停车位的优化利用,提高停车位使用效率。鼓励住宅小区周边的路侧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设施运营单位,对住宅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差别化收费,降低停车费用,缓解居民停车难问题。〔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消防大队、各镇(街道)园区〕

5.根据道路通行条件和停车需求情况,增加停车供给,提高停车位使用效率;对于有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引导物业管理公司充分提高小区停车使用效率,对外部车辆实施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合理收费;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建设立体停车位(停车库),提高停车规模,在充分满足本单位停车需求情况下,鼓励向社会开放。〔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消防大队、各镇(街道)园区〕

6.利用小区周边道路路内停车空间,制定优化路内泊位管理规定,增加设置错时停车位、潮汐停车位,开展路内车位排查,对影响消防通道通行和安全视距的路内停车位进行清理。〔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消防大队、各镇(街道)园区。前两个单位为牵头单位〕

7.探索核心区旅游交通组织模式,降低核心区旅游交通密度。逐步推广预约出行,培育预约出行理念,重点完善医院、主要景区等预约服务机制。〔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执法局、各镇(街道)园区。前两个单位为牵头单位

(八)构建精准高效的智慧交通体系

1.强化交通信息类公共数据通过公共数据平台互联共享,推动交通信息类通过公共数据开放通道安全有序开放,推进通过政企合作、优势互补等多种方式开发高品质、差异化的“大数据+交通服务”。〔责任单位:区数据局、区公安分局、区资规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执法局、各镇(街道)园区〕

2.融合各方力量进行数据应用分析,拓展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多元化融合的场景应用。〔责任单位:区治堵、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资规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数据局、各镇(街道)园区〕

3.深化城市交通运行指数系统的分类应用,推进重点区域和重点道路交通指数监测评估,推进指数系统应用于治堵政策的制定与后评估。(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资规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执法局)

4.深化公交运行监测系统,完善公交智能调度系统,建设智慧公交系统,推进轨道、公交、慢行“三网融合”,开展公交可达性评估,推动公交资源的合理分布,加强建成区主干道和客流较为集中区域OD分析与应用、电子站牌推广力度等,提高公交数字化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各镇(街道)园区〕

5.优化交通控制设施和系统,强化拥堵评估、预警、调控的自动化业务管理能力,提升城市交通控制水平和对外服务能力,推动实时交通数据与信号配时联动,提高交叉口通行效率。(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各镇(街道)园区)

6.提高主要道路交通事件检测能力,形成对交通事件的快速发现、反应和处置机制。(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各镇(街道)园区)

7.完善城市公共停车场(位)信息化管理并在近饱和状态提前预警向社会公众告知。(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各镇(街道)园区)

8.配合做好有轨电车与路口交通信号协同控制系统,实现有轨电车云控车速。(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各镇(街道)园区)

(九)强化市区二级治堵体系

1.统筹城乡交通拥堵治理,强化对各镇街城市交通拥堵治理的指导力度,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深入推进县域治堵工作,全面改善城乡交通状况。〔责任单位:区治堵办、区公安分局、区资规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执法局、各镇(街道)园区〕

2.加强重点县拥堵治理,完善治堵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重点各镇街指导服务、督查激励、考核评价等一整套工作体系,全面优化交通环境,提高通畅水平。(责任单位:区治堵办、区公安分局、区资规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执法局

(十)构建协同联动的共治共享体系

1.加大新闻和社会宣传力度。合理引导公众预期,不断推进宣传手段、活动形式和服务方式创新,对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工作进行立体化、全方位、针对性宣传,市级媒体和省级行业媒体篇数3篇以上。(责任单位:区治堵办、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分局、区资规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执法局区传媒中心、各镇(街道)园区)

2.积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提高市民群众对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工作的关心度、支持度和参与度。引导改变出行观念和出行方式,倡导公众优先,鼓励选择绿色出行方式。(责任单位:区治堵办、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传媒中心、各镇(街道)园区)

3.完善文明交通、文明出行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开展交通文明体验活动和志愿服务,引导维护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劝阻交通不文明行为。(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社工部、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团区委、区传媒中心、各镇(街道)园区)

4.提高民众参与度。完善交通违法群众举报投诉等相关机制,畅通反映渠道,鼓励市民积极主动参与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区信访局、区公安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区综合执法局

5.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出行环境、服务品质等方面的测评和监督。(责任单位:区治堵办、区公安分局、区资规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执法局

(十一)破难解困行动

1.根据出台的《嘉兴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 版),修订停车配建指标。开展学校医院车位建设,源头上破解学校医院周边交通拥堵问题。〔责任单位:区资规分局、区教体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局、各镇(街道)园区〕

2.辖区开展“消红行动”,开展交叉口的精细化治理,以及可变车道建设,提高路网通行效率。(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各镇(街道)园区

3.配合开通南湖嘉兴古镇旅游公交专线,串联乌镇、南湖、月河、西塘、濮院、盐官六大景区,有效缓解景区周边拥堵状况。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各镇(街道)园区〕

4.配合做好新增更新公共自行车工作,提高绿色出行比例。(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各镇(街道)园区

5.在城市道路路口实施“星光”工程(反光道钉、荧光标志牌等设施),为群众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出行环境。(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各镇(街道)园区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治堵办负责全区治堵工作的推进、协调和督查,各镇(街道)园区要加强人员配置,统筹公安、资规、住建、交通、综合执法等部门,明确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有序推进治堵工作的开展。

(二)强化工作落实各牵头单位、责任主体要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推进时间节点,合理安排工期,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在11月底前保质保量完成。同时,保证财力可支持,资金可闭环。联络员要负责好治堵工作数据收集和汇总工作,每月5日前将相关数据报送至区治堵办。

(三)强化督查考核。区治堵办建立督办通报制度,对工作进度相对较慢、整改不力的单位及时进行督促,对因工作不落实造成重大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治堵工作成效明显,形成全区亮点特色的要进行通报表扬。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有关单位要充分依托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和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角度的宣传活动,提升群众对治堵工作的关心度、参与度和支持度。同时,对工作推进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要进行总结提炼并及时报送区治堵办。


附件:2024年南湖区治堵项目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