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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255033X/2025-00552 | 公开分类 | |
发布单位 | 区发改局 | 发布日期 | 2025-01-20 |
文 号 | 主题词 |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南湖区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 》(南政发〔2023〕31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镇(街道、园区)初审、主管部门审核,同时征求区级相关部门意见,现将2024年南湖区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拟补助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5年1月20日起到1月26日。
各类社会组织机构或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请在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用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法。
区发改局联系人:盛月春,电话:82571928
陈春圆,电话:82572812
区财政局联系人:鲍毓婕,电话:82838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