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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2025-17280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单位 | 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5-01-27 |
文 号 | 南政办发〔2025〕2号 | 关联类型 | ![]() |
文件登记号 | FNHD01-2025-0001 | 有 效 性 | 有效 |
嘉兴南湖高新区、湘家荡区域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南湖有关单位:
《嘉兴市南湖区高质量发展跨境电商实施方案(2024-2027年)》已经十届区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兴市南湖区高质量发展跨境电商实施方案(2024-2027年)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加力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7年)》和《嘉兴市加力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加力推动南湖区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市场有效与政府有为相统一,结合南湖区实际,围绕主体提能、平台增效、生态赋能和服务保障等方面,全力打造辐射全市、长三角乃至全国的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标杆。到2027年,全区跨境电商出口规模较2024年实现翻一番、达90亿元以上,实现年跨境电商交易额超亿元企业10家以上;力争到2030年,跨境电商出口规模较2027年再翻一番。
二、主要措施
(一)实施平台增效行动,提升跨境电商平台能级
1.做强跨境电商产业园平台。深入推进中国(嘉兴)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南湖园区建设,强化招商推广、服务对接、要素保障、物流运输和监管配套,推进园区规模化、集聚化、品质化发展,形成跨境电商产业集聚效应。梳理现有重点跨境品类集群,进行主题式“量身定制”院落改造,每引进一家企业,同步改造升级一个主题院落,打造跨境电商特色院落、楼宇、特色园区。紧紧围绕跨境电子商务产业“1631”发展计划和目标,稳步强化南湖园区产业性和功能性提升。加快建设嘉兴国际电商中心,在现有电商产业板块基础上,大力发展跨境电商、电商+文创、总部经济等新电商经济形式,做大做强跨境电商产业规模。到2027年,对成功创建省级、国家级电商示范园区的市区联动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支持;对为跨境电商提供一站式服务的示范引领园区,市区联动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区经信商务局、区财政局、区邮政管理局,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南湖高新区、湘家荡区域、南湖新区、各镇〔街道〕均为责任主体,不再列出。)
2.探索打造跨境直播示范基地。以平台为重要载体,支持跨境电商企业与专业直播机构开展合作,广泛运用直播、短视频等可视化营销模式,打造跨境直播高地。分国别、语种引育跨境直播人才,培育跨境直播融合基地,支持企业赴境外建立本土化团队,鼓励企业应用数字人直播等新技术。鼓励专业机构研发在线服务工具,提供海外直播、专业场景、营销方案等服务。到2027年,全区打造跨境电商直播集聚区1个以上。指导跨境电商平台完整链路数据便捷出境。对专业直播机构与企业开展服务合作的,对其网络设施建设、海外推广等费用市区联动给予最高20万元支持。(责任单位:区委网信办、区经信商务局、区财政局、区数据局、区市场监管局)
3.构建“四仓”联建体系。统筹海外仓、前置仓、集货仓和退货仓联建布局,为跨境电商企业出海提供更为完善便捷的仓储物流支撑。开展海外仓全球布局,优化欧洲、东南亚市场现有海外仓功能,推动汽车零部件、服装、箱包、五金机械等产业优质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RCEP成员国建设海外仓,增加美洲、非洲仓位布点,鼓励快递物流企业发展境外分拨网络。支持集货仓和中心仓建设,推进出口拼箱货物“先查验、后装运”监管试点。争取网购保税进口跨关区退货试点,复制退货中心仓模式。在国土空间规划中为跨境仓储物流设施做好空间预留。到2027年底,全区建成“四仓”10个以上,省级海外仓1个以上。(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经信商务局、区财政局、区邮政管理局)
4.推动跨境电商海外营销网点建设。在“直播+平台+跨境电商”融合发展的基础上,大力创新“+海外仓、展销中心、海外自办展”等四位一体融合模式。对入驻境外展销中心且展销一年以上的跨境电商企业,按照展销费用给予单家企业市区联动每年最高20万元支持。发展“跨境电商+海外仓+展示展销中心”新模式,实现商品展示展销、推广引流、仓储物流等一体化建设。(责任单位:区经信商务局、区财政局)
(二)实施主体提能行动,增强跨境电商国际竞争优势
5.招引和培育跨境电商头部企业。加强与深圳、上海、苏州等地平台总部、办事机构和行业商协会对接,建立龙头企业图谱,深化与头部平台企业战略合作,支持全球平台企业在南湖区设立.功能性机构,在省级激励的基础上市区联动再给予等额支持,力争引育年交易额超10亿元以上企业1家、年交易额超1亿元企业10家,引进一批知名第三方交易平台、优质独立站、综合配套服务商等带动能力强、品牌绩效优的头部企业。(责任单位:区经信商务局、区财政局)
6.完善跨境电商企业梯度建设。建立企业梯度培育库,推动传统工贸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国内电商卖家等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新增跨境电商应用主体60家以上,对企业入驻第三方平台或建立独立站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市区联动给予基础费用一次性最高2万元支持。大力培育科技型跨境电商企业,强化工业设计,提升研发能力,加快跨境电商企业产品迭代创新,提升产品国际竞争力。(责任单位:区经信商务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7.促进“跨境电商+产业带”融合发展。依托南湖区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绘制跨境电商产业地图,推动汽车零部件、服装、箱包、五金机械等具有南湖特色的跨境电商产业带出海。推动跨境电商企业数字化改造,为跨境电商小单、高频、定制生产提供支撑。到2027年,全区建成跨境电商特色产业带2条以上,培育示范企业30家以上。对开展“跨境电商+产业带”、提升产业集聚和公共服务能力的地区择优激励,对单个产业带选品中心或线上专区市区联动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责任单位:区经信商务局、区财政局)
8.增强跨境电商企业品牌竞争力。坚定品牌化发展理念,实施“一店一品”“独立站领航”计划,支持跨境电商企业打造海外品牌独立站、建立细分行业垂直类跨境销售平台,鼓励企业收购国外知名品牌。对获得省级示范和省跨境电商知名品牌的企业给予激励;对获得管理体系认证、境外产品认证、境外商标注册、境外专利等的企业,按照项目支出给予同一企业市区联动最高10万元支持。支持企业合法开展海外数据访问,精准实施海外市场布局。到2027年,全区打造省级跨境电商出口知名品牌3个以上。(责任单位:区委网信办、区经信商务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9.支持跨境电商企业海外推广。鼓励跨境电商企业进行全球推广,借助社交媒体、第三方平台、搜索引擎等开展自主品牌营销,开拓国际市场。对于企业开展自主品牌推广、使用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开展境外推广所产生的实际费用给予一定比例支持,单家企业市区联动最高10万元。依托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大活动,推动跨境电商企业与全球供应商、贸易商、服务商深度对接,在重点参展目录中扩充跨境电商展会内容,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参加各类优质展会。(责任单位:区经信商务局、区财政局)
(三)实施生态赋能行动,打造跨境电商发展硬核支撑
10.培育高水平跨境电商人才。多渠道培养,通过联合高校、电商企业共建实习基地,打通跨境电商企业与所需人才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障碍,重点引进优秀的实训机构,针对性的课程开设培养实用型人才。注重引进来,积极搭建人才供需交流平台,通过专场招聘会、赴外招聘、网络招聘等形式,为跨境电商企业引进急需的运营人才。完善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和人才培养体系,推动区内高校加强跨境电商一流专业建设,依托跨境电商、电子商务、小语种等专业培养高水平、应用型跨境电商人才,鼓励高、中职院校与企业合作开办“订制班”、共建跨境电商校外实践基地。扩大电子商务师等相关职业技能认定规模。鼓励各类专业机构参与人才培养、培训,到2027年,累计培训跨境电商相关人才1000人次以上。对经认定的跨境电商专业培训发生的实际费用,按标准市区联动给予一次性最高5万元支持。(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经信商务局、区财政局)
11.完善行业发展生态。聚焦运营、支付、物流等产业链重要环节,引育品牌营销、财税合规、知识产权、涉外法律、产品检测、代运营等专业机构。鼓励服务商、行业组织等开展行业交流活动,畅通供需资源,全区每年组织资源对接活动8场以上,鼓励对服务跨境电商的“链主”型企业给予激励支持。(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
12.提升跨境综合服务能力。加强与省级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对接,完善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备案企业达250家以上。对符合条件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给予政策支持。提升跨境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等专业孵化机构,加快形成市场化、专业化的全链条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区经信商务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13.引导企业海外合规经营。引导企业构建合规化体系,加强对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平台经营规则的研究和风险预判,开展多元市场、多元平台布局,提升抗风险能力。开展跨境电商出口退税示范企业试点,培育跨境电商出口退税示范企业。鼓励跨境电商企业维护海外合法权益,对当年度内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按实际支付维权代理费的50%给予补助,单家企业市区联动每年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区经信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四)实施服务保障提升行动,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区。
14.主动对接临空经济区建设。积极参与创建省级临空经济区,围绕嘉兴临空经济区“双港四区”空间发展格局,依托空港枢纽与陆港枢纽互联互通,加快打通“区域集货+空中出海”模式,发展集货仓基础功能,延伸落地集货管理、运营培训等跨境电商多维度服务功能。(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
15.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建设,简化查验手续,优化跨境电商“三单”管理机制,简化跨境电商出口单证申报手续,推行海外仓备案无纸化,提高查验效率。落实“7×24”通关保障,确保跨境电商货物即到即查即放。实施优质企业差异化监管,对符合条件企业采取便利化监管措施。加大跨境电商企业AEO培育力度。持续推进出口转关业务模式,争取零售一般出口跨关区退货试点。(责任单位:区经信商务局)
16.提升办税便利化水平。编印跨境电商出口税收政策指引汇编,优化办税流程,加快办税进度。落实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增值税、消费税“无票免税”政策和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政策。落实全国跨境电商出口退(免)税操作指引,明确跨境电商海外仓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的监管规则,助力高效办理出口退(免)税。(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17.提升金融服务便利化水平。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为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提供快捷便利的线上融资服务。深化供应链金融服务,引导跨境电商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广“浙跨保”“易跨保”等综合服务方案及相关新产品。优化承保模式,扩大出口信保覆盖面,降低跨境电商企业贸易风险,对企业投保的出口信保保费,给予单家企业市区联动最高50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经信商务局、区财政局)
18.开展行业创新治理。鼓励跨境电商行业组织规范化发展,构建政企协作桥梁。鼓励有条件的主体积极参与跨境电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制定。强化跨境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创新商品溯源方式。完善跨境电商监管代码统计监测制度。(责任单位:区经信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三、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完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协作机制作用,强化部门横向和区镇(街道、园区)纵向联动;加强对各主体工作推进、年度考核和综合评估,落实落细各项目标举措;鼓励改革创新,突出问题导向,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完善容错纠错机制,积极探索跨境电商发展路径;强化宣传推广,鼓励跨境电商企业、平台、行业协会、高等院校、职业学校、金融机构等加强协同合作,营造良好氛围。
本方案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有关奖补项目与“嘉政办发〔2024〕26号”文件同步执行。本方案涉及的省级政策条款,奖补标准、方式以省级相关部门正式发文为准。已有政策与本方案不一致的,或同一事项满足多个奖补政策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落实政策资金,列入每年财政预算,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承担。
附件
南湖区各镇(街道、园区)跨境电商出口预期目标安排表(2024年—2027年)
单位:亿元
镇(街道) | 2024年1-10月出口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 2027年 | 2028年 | 2029年 | 2030年 |
南湖高新区 | 0.4 | 0.5 | 0.63 | 0.79 | 1.00 | 1.26 | 1.59 | 2.00 |
湘家荡 | 0 | 0.1 | 0.13 | 0.16 | 0.20 | 0.25 | 0.32 | 0.40 |
南湖新区 | 30.24 | 31.5 | 39.69 | 50.01 | 63.01 | 79.39 | 100.04 | 126.05 |
新丰镇 | 0 | 0.1 | 0.13 | 0.16 | 0.20 | 0.25 | 0.32 | 0.40 |
余新镇 | 4.37 | 4.5 | 5.67 | 7.14 | 9.00 | 11.34 | 14.29 | 18.01 |
凤桥镇 | 0.79 | 1 | 1.26 | 1.59 | 2.00 | 2.52 | 3.18 | 4.00 |
建设街道 | 0.31 | 0.4 | 0.50 | 0.64 | 0.80 | 1.01 | 1.27 | 1.60 |
新兴街道 | 2.11 | 2.2 | 2.77 | 3.49 | 4.40 | 5.55 | 6.99 | 8.80 |
新嘉街道 | 1.88 | 2 | 2.52 | 3.18 | 4.00 | 5.04 | 6.35 | 8.00 |
解放街道 | 1.47 | 1.5 | 1.89 | 2.38 | 3.00 | 3.78 | 4.76 | 6.00 |
南湖街道 | 1.16 | 1.2 | 1.51 | 1.91 | 2.40 | 3.02 | 3.81 | 4.80 |
合计 | 42.73 | 45 | 56.7 | 71.4 | 90.0 | 113.4 | 142.9 | 180.1 |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区监委,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属国有企业。 | ||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25日印发 |
南政办发〔2025〕2号 (编号)关于印发嘉兴市南湖区高质量发展跨境电商实施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