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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228/2025-00210 | 公开分类 | |
发布单位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发布日期 | 2025-01-09 |
文 号 | 主题词 |
为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及时掌握社会面上存在的主要消防安全问题,督促社会单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改正消防违法行为,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关于印发浙江省“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通知》(浙消函〔2021〕30号)等有关要求,2024年,我大队对全区范围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与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了消防监督抽查,现将年度监督抽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大队共抽查单位765家次,其中双随机检查571家,即时检查123家,产品检查2家,专项检查1家,举报投诉核查68家。其中抽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74家次,抽查非重点单位591家。大队共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25份,《轻微违法行为告诫承诺书》193份,下发重大火灾隐患通知书5份,《行政处罚决定书》125份,共计罚款金额138.984万元,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39家单位和场所,临时查封、强制执行10家。
二、监督抽查的重点、主要内容
(一)抽查的重点
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歌舞娱乐、桑拿浴室等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单位;县级以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三合一”场所。
(二)抽查的主要内容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对企事业单位落实情况;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情况;单位内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防火间距、消防通道是否被占用;员工消防培训情况;消防控制室持证上岗情况;公众聚集场所装修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和完好情况;各项消防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等,进行监督抽查,从而确保整个监督抽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监督抽查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及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面临的火灾防控压力也逐渐增大,从全年的消防监督工作来看,实际取得的效果仍然不尽如人意,特别是在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亟待解决。主要表现在:
(一)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行业主管部门未能正确的理解本部门消防工作职责,对本行业实施主动监管的积极性不高、措施不多,对下属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力度频次不够,防控力量相对单一、部门合力相对薄弱。一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意识不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消防安全管理混乱,重效益、轻安全的现象仍然十分突出。
(二)火灾隐患治理仍需加强。从全年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来看,住宅类火灾、农村火灾隐患仍然是我县火灾防控的薄弱点,火灾负荷高,整改难度大。部分社会单位存在自动报警、灭火系统维护保养不到位、固定消防设施损坏严重、用火用电管理混乱、疏散通道不畅等现象,极易造成群死群伤重大火灾事故,消防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三)消防宣传教育覆盖面不广。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对象主要是广大市民、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等固定群体。但农村消防安全宣传存在“盲区”,农村居民、外来务工人口消防安全素质虽然较低,但仍长期处于宣传教育的边缘,火灾防控能力长期得不到提高。
四、监督抽查工作的努力方向和工作措施
(一)深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逐一落实各个层级的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三管三必须”原则,落实单位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整治长效机制。
(二)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以“六大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为主题,加强消防监督执法工作,落实常态化的排查和重点时段的检查。不断深化高层建筑、合用场所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督促企事业单位开展好隐患自查工作,建立自主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切实消除潜在的火灾隐患。强化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重要时期的消防安全保卫,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及各类专项治理工作,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三)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完善工作机制,努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消防安全宣传格局,深化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强化针对性、渗透性宣传,聚焦“七类重点人群”,找准活动切入点、群众共鸣点、工作落脚点,不断提高全民知晓率,形成全民参与消防、关注消防的浓厚氛围。创新传播方式,扎实推进以“常识性宣传、警示性教育、实操性培训”为重点的社会化宣传活动,激发媒体融合活力,重点时节高频次刊播公益广告、提示性信息,不断扩大消防科普宣教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强化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求,从执法规范化建设抓起,坚决纠正执法不规范不到位带来的种种问题,把好源头关,减少执法随意性,使消防监督执法符合法律规定、遵循法定要求,不断提高消防监督执法的公信力。加大执法队伍的人员素质培养,进一步推行阳光执法,以创人民满意消防队伍为契机,提升消防执法服务水平。
(五)规范执法行为。继续深化开展好双随机、一公开消防检查模式,加强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加强部门协同监管,建立联合随机抽查机制,对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开展联合检查。同时建立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并将社会单位失信记录纳入社会信用系统。通过该机制有效规范消防监督检查行为,强化单位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提高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