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2550348/2025-173110 公开分类
发布单位 区教育体育局 发布日期 2025-02-18
文  号 主题词

关于明确嘉兴南湖高新区实验学校施教区范围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18 10:02 信息来源:区教育体育局 浏览次数: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全域教共体(集团化)办学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上级有关施教区划分的规定,为进一步优化全区教育资源配置,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经研究,决定嘉兴南湖高新区实验学校(小学部)由嘉兴市秀城实验教育集团承办,作为其一个校区,于2025年秋季正式招生。

嘉兴南湖高新区实验学校施教区范围为:东至得丰路(七沈公路),南至平湖塘,西至三环东路,北至嘉善塘—东环河—锦带河路。(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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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嘉兴市南湖区教育体育局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