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550348/2025-173110 | 公开分类 | |
发布单位 | 区教育体育局 | 发布日期 | 2025-02-18 |
文 号 | 主题词 |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全域教共体(集团化)办学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上级有关施教区划分的规定,为进一步优化全区教育资源配置,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经研究,决定嘉兴南湖高新区实验学校(小学部)由嘉兴市秀城实验教育集团承办,作为其一个校区,于2025年秋季正式招生。
嘉兴南湖高新区实验学校施教区范围为:东至得丰路(七沈公路),南至平湖塘,西至三环东路,北至嘉善塘—东环河—锦带河路。(如下图)
特此公告。
嘉兴市南湖区教育体育局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