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6日—4月3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8月27日,区委巡察组向区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 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区民政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三是狠抓督促检查,推动整改落实;四是注重建章立制,深化标本兼治。
巡察反馈后,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新制定制度2项,修改完善制度1项。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重大会议精神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局班子成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会第一议题等形式持续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指示批示精神。
(二)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专题学习交流研讨形式开展集中学习,并由局领导、中层干部代表在会上作学习心得体会交流发言。
(三)局班子成员结合民政重点工作开展大调研、大走访,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南湖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策略研究》。
二、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根据实际情况,由区府办牵头不定期进行调度。
(二)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民生实事项目相关事项提请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三)进行分类处置,制定“一院一策”方案。
三、关于“履行新时代民政工作职能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大工作培训力度,提高基层工作人员施策的准确性和服务主动情。
(二)根据《嘉兴市本级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优化南湖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
(三)按照《南湖区民政局关于印发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作要求,加大“僵尸型”社会组织监管力度。
四、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领导班子在每次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中,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具体措施。
(二)主要领导对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领导对分管条线或科室工作人员均已开展廉政谈话,并在日常工作中,常态化开展廉政提醒。
(三)严格按照《南湖区清廉社会组织创建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全面推进全区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工作。
五、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通过双随机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受补助单位提供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抽查、核查。
(二)深入实地调研走访社区,对项目充分论证研究。
(三)对购买第三方服务质量加强监管,严格执行项目考核。
六、关于“财务管理内控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学习。
(二)加强预算管理,对2025年预算编制进行专题讨论研究。
(三)加强资产管理,落实资产一物一卡登记。
七、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班子成员间、科室间信息沟通和协调,合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二)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制定《南湖区民政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对事项范围、决策程序、决策监督、责任追究等进一步明确。
(三)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对局党组会议详实准确记录。
八、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调整机关支部负责人,优化党务干部。
(二)组织支委委员参加机关党工委关于机关党建工作实务培训工作,并将培训内容进行内部学习培训,规范“三会一课”的开展。
(三)组织支委和党小组长开展党建工作实务内部学习,确保党务人员规范开展党建工作。
九、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年轻干部培养,专题研究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二)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制定《南湖区民政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试行)》。
(三)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落实《嘉兴市南湖区镇、街道、区级机关部门(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
下一步,区民政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民政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二是强化标本兼治,全面抓好问题整改到位;三是运用巡察成果,全面推进各项事业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3835728;邮寄地址:南湖区湘溪路22号区民政局,邮政编码:314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