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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8日,新国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已正式实施,在此南湖区消保委将带大家了解下新国标的规定及标准。
食品分类号 | 食品名称 | 最大使用量/(g/kg) | 备注 | |
旧标准 | 新标准 | |||
02 .02 .01 .01 | 黄油和浓缩黄油 | 0.3 | 禁用 | 以脱氢乙酸计 |
04 .02 .02 .03 | 腌渍的蔬菜 | 1 | 0.3 | 以脱氢乙酸计 |
04 .03 .02 .03 | 腌渍的食用菌和藻类 | 0.3 | 0.3 | 以脱氢乙酸计 |
04 .04 .02 | 发酵豆制品 | 0.3 | 0.3 | 以脱氢乙酸计 |
06 .05 .02 | 淀粉制品 | 1 | 禁用 | 以脱氢乙酸计 |
07 .01 | 面包 | 0.5 | 禁用 | 以脱氢乙酸计 |
07 .02 | 糕点 | 0.5 | 禁用 | 以脱氢乙酸计 |
07 .04 | 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 | 0.5 | 禁用 | 以脱氢乙酸计 |
08 .02 | 预制肉制品 | 0.5 | 禁用 | 以脱氢乙酸计 |
08 .03 | 熟肉制品 | 0.5 | (08.03.08肉罐头类除外)0.5 | 以脱氢乙酸计 |
12.1 | 复合调味料 | 0.5 | 0.5 | 以脱氢乙酸计 |
14.02.01 | 果蔬汁(浆) | 0.3 | 禁用 | 以脱氢乙酸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
脱氢乙酸钠,一般指的是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又名脱氢醋酸及其钠盐),CNS号:17.009(i),17.009(ii),INS号:265,266,功能:防腐剂。作为常见的食品添加剂,因能有效抑制细菌、霉菌及酵母菌生长,被广泛应用于食品行业,起到延长食品保质期的作用。新旧版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脱氢乙酸及其钠盐适用范围变化对比表如下所示:
新规仅限制2月8日后生产的食品使用脱氢乙酸钠,此前生产的库存产品不受影响。2月8日前生产的面包糕点,即使含有脱氢乙酸钠,只要在保质期内仍可继续销售。企业需要及时寻找脱氢乙酸钠的替代品,确保产品的品质不受影响,并立即更新食品包装及标签,准确反映配料信息,避免误导消费者,确保新产品符合新标准。
消费者在购买时,应及时查看生产日期与配料表:选购时需注意产品是否为2月8日前生产,并确认配料表中是否含有脱氢乙酸钠。新规实施后,大部分商超已更新产品,但个别门店可能仍有旧库存。
保质期问题:部分旧批次产品保质期较长(如6个月),可能在2025年8月前仍合法销售。目前还在销售使用了脱氢乙酸钠的面包糕点产品的情况属于个例,大部分产品都已明确标注未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三、标准实施有过渡期,消费维权要及时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布和实施日期之间一般设置一定时间的过渡期,供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标准执行各方做好实施的准备。在过渡期内,在实施日期前已经生产的食品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在实施日期后,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检验机构应当按照新标准执行,企业也需逐步完成库存清理。未来随着旧批次产品退出市场,含有脱氢乙酸钠的面包糕点等将全面消失。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过程中,要注意查看食品生产日期及配料表,保留发票、收据、支付记录等消费凭证,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先与商家沟通和协商,依法提出合理诉求。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拨打政府政务服务热线12345或当地消协投诉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