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550401/2025-172904 | 公开分类 | |
发布单位 | 区人力社保局 | 发布日期 | 2025-02-07 |
文 号 | 主题词 |
为进一步规范注册在南湖区(含城南街道、长水街道)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行为,提升办学水平,构建“30分钟职业技能培训圈”,推进“重点领域就业技能和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民生实事项目,接上级通知,决定开展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度检查和星级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持有南湖区行政审批部门核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经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登记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二、主要内容
(一)年度检查。对照《嘉兴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度检查报告书》(详见附件),核查学校基本情况和2024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开展情况。年度检查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在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副本的年度检查情况栏载明年检结论。对年检结论为“合格”的培训学校,准予继续办学;对年检结 论为“基本合格”的培训学校,责令限期整改(不超过3个月),整改后由培训学校重新提出年检申请,经复核仍未达到合格标准的,年检结论为“不合格”;年检结论为“不合格”的,终止其办学资格并依法注销办学行政许可,两年内不再受理申请。
(二)星级评定。对照《嘉兴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星级评定细则(试行)》(详见附件),从培训能力、规范管理、培训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星级评定可与年度检查统筹实施。星级评定结果分为三星、二星、一星三个等次。根据实际得分评定星级,85分及以上为三星,70-85分(不含85分)为二星,60-70分(不含70分) 为一星。在参与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时,按照星级给予相应支持:三星机构,优先支持参与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做大做强培训品牌;二星机构,鼓励参与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提升培训质效;一星机构,准予参与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加强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管。
三、工作流程
(一)年度检查
1.学校自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根据《嘉兴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度检查报告书》开展自评。
2.实地检查。人力社保部门及属地镇街对所辖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进行检查,必要时可开展联合检查或交叉检查。
3.社会公示。人力社保部门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年度检查意见并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下同)。对责令限期整改的,在6月30日前完成整改并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及整改报告,复核公示结果为最终年度检查结果。
4.结果核定。人力社保部门核定年度检查结果,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二)星级评定
1.学校自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按照自愿申请、公开透明、客观公正的原则,对照《嘉兴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星级评定细则(试行)》开展自评。
2.实地评估。人力社保部门及属地镇街组织开展实地评估,评估方式主要包括座谈问询、查阅资料、个别访谈等。
3.社会公示。人力社保部门根据实地评估情况,提出星级评定等次并进行公示。
4.等次核定。人力社保部门核定星级评定等次,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四、有关要求
年度检查和星级评定的相关材料(详见附件),于2月28日前提交 。
联系单位:嘉兴市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地址:凌公塘路1260号区行政中心A幢1303室
联系电话:0573-83688333
邮政编码:314000
附件下载:附件
嘉兴市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