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550137/2025-173897 | 公开分类 | |
发布单位 | 区住建局 | 发布日期 | 2025-03-14 |
文 号 | 主题词 |
由嘉兴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润泽名邸项目(涉及幢号:住宅1-10幢、商业11幢及地下车库),交付使用已满8年。根据《浙江省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物业保修金退还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嘉兴市区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操作流程》等相关规定,保修金管理机构应当将拟退还物业保修金事宜在相关物业小区内予以公示。无异议的,将退还该项目的物业保修金。
现将有关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日(2025年3月15日至2025年4月14日)。业主、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对该项目物业保修相关事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嘉兴市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书面异议应当载明不予退还物业保修金的理由、异议人姓名(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业主有异议的,应同时抄送业主委员会及物业服务企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或者未聘物业服务企业的为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单位:嘉兴市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1733号415室
联系电话:82163215
嘉兴市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