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3199846/2025-173794 公开分类
发布单位 区政务数据局(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 2025-03-14
文  号 主题词

2025年3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艾奥巴美航空材料(浙江)有限公司年产7700吨航空医疗用新材料及相关器械建设项目(设备))

发布日期:2025-03-14 08:22 信息来源:区数据局(行政审批局) 浏览次数: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污染防治措施

1

艾奥巴美航空材料(浙江)有限公司年产7700吨航空医疗用新材料及相关器械建设项目(设备)

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南丰路以北

艾奥巴美航空材料(浙江)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10616万元,新建厂房等建筑面积25765.93m2,引进精密矫直机、剥皮切断一体机、拉拔机、压延设备、电加热炉、激光切割机、平面磨床、无心磨床、锯床、加工中心、电火花机、氨分解炉、光亮加热炉、湿式抛光机、电火花穿孔机、折弯机及其他相关先进的行业配套设备。项目实施后,可形成年产7700吨航空医疗用新材料及相关器械建设项目(设备)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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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物:厂区内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收集后就近排入附近市政雨水管道;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最终经市政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海

2、废气污染物:①切割粉尘、抛光粉尘:切割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设施处理、抛光粉尘收集经自带湿式喷淋设施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②冷轧、拉丝、光亮热处理废气:收集后经静电除油设施处理达标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③热处理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经布袋+低温SCR(采用车用尿素)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④食堂油烟废气: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于食堂屋顶排放。

3、固体污染物:废轧制油、废拉丝油、废催化剂及吸附剂、废催化剂、废切削液、含切削液金属屑(石油烃含量≥3%)、废电火花加工液、废渣、废油包装桶、危险废包装物、废磨料、废抹布手套等危废收集后在厂区内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运输、处置;废金属边角料、废塑料、废纸、不合格品、切割集尘灰、切割、抛光尘降物、抛光沉渣、压滤沉渣、天然气燃烧废气集尘灰、废砂轮、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出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落实措施,固废做好收集处置工作,实现零排放。

4、噪声:①车间降噪设计:日常生产关闭窗户。②加强管理: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③实施减振隔声处理措施,避免对周围敏感目标产生影响。④车间生产加强噪声管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9990579

通信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1683号南湖区行政审批局二楼审批一科,邮编31405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