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所走进杨柳湾农贸市场开展《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宣贯

发布日期:2025-03-17 11:10 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进一步规范辖区农贸市场计量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建设所走进杨柳湾农贸市场积极宣传《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组织开展农贸市场计量检查。

执法人员现场对《办法》各项条款进行解读,要求主办方建立集市计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核验、更新、公示经营者的相关信息,供消费者查询;与经营者签订的入场经营协议内容,要求经营者不得使用具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以及其他不合格计量器具,不得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或者伪造数据等;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为处理经营者计量作弊行为提供依据;合理设置用于公平复核的公平秤、公平尺等计量器具,摆放在显著、便捷位置,并予以标识;建立健全诚信计量管理体系,组织经营者开展诚信计量自我承诺;发现经营者使用具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或者其他不合格计量器具等计量违法行为,应当予以制止,不得包庇、纵容;及时进行处理消费者和经营者因商品量计量结果产生的纠纷,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计量调解和违法行为查处。在向经营户进行宣贯时要求经营户正确、规范使用计量器具和法定计量单位,对配置和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维护管理,保证计量器具量值准确;属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定期送当地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计量器具出现新增、减少、更换、维修等情况,及时向集市主办者报备;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计量器具;使用国家限制使用的计量器具,应当遵守有关规定;不得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使用具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不得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或者伪造数据、不得破坏计量器具的铅(签)封、不得使用铅(签)封已损坏的计量器具;开展诚信计量自我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执法人员现场对经营户使用的电子计价秤进行突击检查,重点查看是否存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超期未检定情况,并使用标准砝码进行现场查验,检查农贸市场开办者、管理者《办法》贯彻执行情况,查看是否配备公平秤,是否将公平秤摆放在显著便捷位置。下一步,建设所将持续开展《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宣贯,加强集贸市场计量监管,严厉打击计量违法行为,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