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3199846/2025-174214 公开分类
发布单位 区政务数据局(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 2025-03-27
文  号 主题词

2025年3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浙江锦富隆包装有限公司年生产订制食品包装盒5000万只技改项目)

发布日期:2025-03-27 08:03 信息来源:区数据局(行政审批局) 浏览次数: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污染防治措施

1

浙江锦富隆包装有限公司年生产订制食品包装盒5000万只技改项目

浙江省嘉兴市新丰镇新丰大道北侧2幢

浙江锦富隆包装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280万元,引进印刷机、自动包装机、产品在线监测设备,在现有租赁厂房内,对原有产品中的5000万只订制食品包装盒增加印刷工序。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物:本项目无生产、生活污水产生

2、废气污染物:加强车间通风。

3、固体污染物:按要求设置专门的危废暂存库,废抹布手套、废油墨、废油墨包装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同时报当地环保管理部门备案,落实追踪制度,严防二次污染,杜绝随意交易。

4、噪声:减振和隔振,采用中等硬度橡胶等容许应力较高的隔振材料与减振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减振,加强日常管理和维修,加强润滑保养,减少转动部位的摩擦,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9990579

通信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1683号南湖区行政审批局二楼审批一科,邮编31405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