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靶向施治 推动村集体租金“颗粒归仓”

发布日期:2025-04-14 08:56 信息来源:区纪委区监委

“去年以来,我们对村里的集体租金进行了全面自查,追回了好多欠缴款。把集体的钱用到该用的地方去,我们的日子就好过多了。”嘉兴市南湖区的一位村党委书记介绍道。

农村集体“三资”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但多年来,村集体租金应收未收问题一直是村集体经济悬而未决的老大难。为厘清积弊多年的“糊涂账”,2024年以来,南湖区紧密结合实际,以“三清一促”专项行动为切口,突出重点、靶向施治,高标准、高质量做好村集体租金应收未收施治工作,实现租金“颗粒归仓”。

南湖区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督促职能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推动乡镇党委建立由纪检、农业、财务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加强与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的协调联系,确保问题全面清仓起底。按照“村级自查、乡镇审查、区级督查”方式,区镇村三级联动,对村内出租的土地、房屋等资产进行全面排摸,深入核实租赁合同签订情况、租金支付期限及合同金额等信息,全面排查村集体租金应收未收问题。

区镇村三级联动,落实分类施策,针对已掌握到的应收未收租金问题,实行一案一策,明确责任人、整改计划及整改时限,稳步推进问题化解;对于因合同条款不明确或存在争议导致租金收缴困难的,组织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合同审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必要时重新修订合同,消除争议;对于存在实际困难的承租方,共同商讨解决方案,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和还款能力,适当延长支付期限、分期支付;对拒不缴纳租金的承租方,依法提起诉讼。

南湖区纪委监委坚持以案促改,实现常态长效,推动相关部门出台《南湖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指导意见》,强化合同监管措施,配备资产专管员,创新监管手段,持续推动“基层公权力”系统和“浙农经管”系统的协同贯通,系统的三色预警功能及时督促乡镇处理临界到期的租赁合同等问题。

“下一步,南湖区将进一步加强村级合同管理,规范村级合同数据台账,以公权力大数据监督为依托,加强对村级合同款项收缴情况的预警监督。”南湖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