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025-186167 | 公开分类 | |
发布单位 | 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发布日期 | 2025-04-23 |
文 号 | 主题词 |
南湖区各相关企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25年度“嘉兴大米”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嘉市供〔2025〕5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嘉兴大米”品牌建设,提升南湖区优质稻米产业竞争力,现面向全区公开征集2025年度南湖区“嘉兴大米”品牌建设联合体牵头单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南湖区内符合以下条件的稻米加工、销售企业: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正式注册且正常运行的商标;
(2)拥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规范的财务管理、先进的加工设备、较强销售能力的大米加工厂或长期合作的加工厂;
(3)能够联合3个以上种粮大户或从事水稻种植的市场主体,辐射带动种植面积10000亩;
(4)承诺按照“嘉兴大米”生产技术规程组织种植,确保稻米品质。
二、牵头单位职责
(1)组织联合体:牵头联合3个以上种粮大户或市场主体,组建优质稻米产业联合体,签订种植协议,明确种植标准、收购管理、销售模式及利益分配等事项。组建的联合体成员为南湖区内的种粮大户或经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的从事水稻种植的各类市场主体,每个成员种植面积原则上不少于500亩。
(2)技术指导与服务:向联合体成员提供“嘉兴大米”生产技术指导与社会化服务,确保稻米品质。
(3)统一加工与销售:负责联合体成员所产稻谷的统一加工、统一包装、统一销售。
(4)申报补助与奖励:根据政策要求,申报种子补助、稻谷收购补助、包装补助及销售奖励等。
三、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自愿报名申请成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南湖区“嘉兴大米”品牌建设工作专班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报名企业进行审核,确定牵头单位名单。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
3、企业管理制度、加工设备及销售能力相关证明材料;
4、联合体组建计划
(1)《2025年联合体成员清册和收购计划表》(包括拟联合的种粮大户或市场主体名单、种植面积等)。
(2)签订协议:牵头单位与联合体成员签订优质稻米种植协议(公示结束后,由牵头单位组织签订后提交)。
四、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 4月27日。
报名地点:南湖区“嘉兴大米”品牌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城南街道姚家荡生活广场三楼 南湖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联系人:沈先生,联系电话:0573-82082420。
南湖区“嘉兴大米”品牌建设工作专班
2025年4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