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25501022/2025-186586 公开分类
发布单位 区法院 发布日期 202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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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5-04-29 10:07 信息来源:综合办公室 浏览次数: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5325日在嘉兴市南湖区第十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南湖区人民法院院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4年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区法院在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上级法院正确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办结各类案件14253件,法官人均结案数位居全市第一、全省前列,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稳中有进。深化改革、司法宣传工作在全省法院作经验交流,12篇决策建议获国家级采用,24项亮点工作获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国家级媒体推介。

一、紧扣中心大局,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助力平安南湖建设。审结一审刑事案件582件,判处罪犯871人。依法惩治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审结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盗窃、危险驾驶、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248304人,涉证书挂靠诈骗案获央视报道。依法惩治信息网络犯罪,审结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网络赌博案件33103人。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案件1919人,没收违法所得5625万元。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构建民转刑风险闭环处置机制,全力参与房地产、商贸综合体等涉稳涉众风险联动化解,推动多彩城、四季花园等项目取得新进展,妥善处置涉商贸综合体执行案件,一揽子化解借贷、欠薪、经营等178起关联纠纷。严格落实有信必复,实质化解重大涉诉信访5件。除险保安经验做法被省高院推广。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涉企纠纷全周期化解体系,推动4435件涉企纠纷在诉前化解,依法高效办结买卖合同等涉企案件5198件,解决争议金额63.05亿元,经验做法获省委改革办《竞跑者》推广,入选2024全国社会治理创新分享大会实践案例。充分发挥破产审判有效挽救有序出清功能,深化破产处置府院联动,审结破产案件48件,化解不良资产18.58亿元,盘活土地29.65亩、房屋7.4万平方米;迭代升级企业风险智治应用,入选2024全国政法智能化智慧法院创新案例。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审结国际货物买卖、股东资格确认等涉外、涉港澳台案件52件,办理涉外司法协助案件15件。区法院在审理一起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案件中,准确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维护我市出口企业合法权益。

依法保障创新发展。优化知识产权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机制,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515件。依法严惩涉知识产权刑事犯罪,审结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等案件73件,其中全省首例涉剧本杀侵权案获央视报道。区法院在审理我国判赔金额最高的侵害商业秘密案中,对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生产技术秘密并披露、使用的3名被告人判处刑罚,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依法制裁恶意抢注商标、攀附商誉、虚假宣传等行为,审结涉商标权纠纷案件239件。

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坚持监督依法行政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并重,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11件。积极推动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实质化解,常态发送《败诉风险告知及督促化解函》,行政机关负责人100%出庭应诉,行政争议调解和撤诉率达29%。支持行政机关贯彻柔性执法理念、落实包容审慎监管要求,审结罚款案件15件,无一因量罚失当被判决撤销或变更。聚焦辖区重点工作,依法支持征地拆迁、产业转型等,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04件,裁定准予执行率100%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优化环境资源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模式,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40件。积极开展环保普法、巡林护河等活动12次,联合区多部门开展集中增殖放流活动,被最高人民法院官微推介。依法维护耕地、宅基地流转秩序,审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买卖等案件22件。依法为环境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履行职责提供司法支持,审结涉环境资源类非诉强制执行案件17件。实质化运行嘉兴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与创新发展基地、环境资源特设共享法庭,助力湘家荡入选首批10个省级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二、坚持为人民司法,以公正司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优化便民司法服务。全年网上立案10901件,全域数字法院工作位居全市第一。常态参与人大代表与一长两官同步进入人大代表联络站联系群众活动。积极开展法护营商”“安商驿站等活动,发送企业法律风险提示函”266份,开展业务讲解、以案释法等抖音直播12期,提供培训30余次。加强巡回审判,开展百庭进百村活动12次,知识产权跨域巡回审判工作获人民法院报头版报道。联合区委社工部揭牌启用长三角跨域解纷工作站,成功调解纠纷235件,调解成功率66.8%

依法保障民生权益。坚持如我在诉,认真办好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案件,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9195件。紧盯就业这个最基本的民生,依法保障快递员、外卖骑手等新业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扎实开展根治欠薪行动,审结劳动争议、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205件,执行到位劳动者工资550万元,劳动争议裁审协同应用贯通上线,并入选全国裁审信息比对机制建设试点项目。依法保障住有所居,审结建设工程、商品房买卖案件485件。维护妇女、儿童和老年人合法权益,审结婚姻、继承、抚养等家事案件523件,选派11名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发送家庭教育指导令、人身安全保护令8份,审结全市首例指定民政部门担任遗产管理人的案件。践行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依法判决为一名父母均系聋哑人的儿童变更监护人,获最高人民法院官微推介。

强化胜诉权益兑现。办结执行案件4129件,执行到位金额8.39亿元,同比上升14.46%。认真落实《南湖区建立三级联动机制深化执行一件事改革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各镇街协助法院督促履行215件,执行到位金额168万元,全区涉诉万人失信率同比下降。加大执行力度,设立全市首个拘留所共享法庭,构建执拘衔接新模式,获评全省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优秀案例;开展涉企、涉民生等专项集中行动12次,办结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22件,跨域交叉执行案件143件。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综合运用活封活扣、调解和解、信用修复等方式,帮助101家企业和289名个人重回市场,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数同比下降13%

三、突出固本强基,加快提升新时代法院工作现代化水平

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深化司法领域当事人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组织开展案件质量监督大检查,加强院庭长对四类案件的监督管理。细化案件阅核机制,院庭长阅核案件4113件。优化集中送达、集中财产保全等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加强长期未结案指导督办,统筹推进专业化审判、案件繁简分流,优化配置审判资源,健全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合议庭运行机制。省高院对基层法院的7项考核指标全部优于或处于合理区间。

推动纠纷多元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诉前化解各类纠纷7394起,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同比上升10.77个百分点。推动重点区域纠纷源头治理,人民法庭联合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建立三所一庭联合解纷机制,常态化开展社区调解员驻庭轮训,全区镇街实现调解员双向派驻全覆盖。围绕重点领域高频纠纷,开展水果市场等专业市场纠纷源头治理,获人民法院报报道,金融借款纠纷类案治理工作入选省高院类案治理中榜名单。探索推进市场化解纷,做实嘉兴市禾谐调解中心,引入杭州法在调解中心,成功调解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等商事纠纷355起,为市场主体节约诉讼成本160余万元。

助力优化基层治理。聚焦基层需求加强法治宣传,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举办南湖边开学法治第一课,打造缘法童行红色法治研学路线,获人民日报、央视等媒体报道,以小案件讲述大道理经验做法被省高院推广。及时总结案件反映的社会治理问题,涉农村房屋买卖、民转行等调研信息获市委主要领导、省高院领导批示,一篇信息获评“2023年度全国法院优秀信息。充分发挥司法建议抓前端、治未病作用,发送司法建议14件,推动金融、保险、物业等重点行业领域规范监管。持续打击虚假诉讼和扰乱诉讼秩序行为,惩治虚假诉讼45件、扰乱诉讼秩序行为36件,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和诚信社会风气。

四、全面从严从实,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法院铁军

突出思想政治建设。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擦亮院长讲堂、支部课堂、法官微课堂三堂教育学习品牌,实现习近平法治思想政治轮训全覆盖。严格落实向区委、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化特色党建品牌,推进一庭一品一策主题联建,开展首善天平争先行党建业务融合最佳案例评选,党业融合的经验做法获评全市机关双建争先工作案例。一年来,受到市级以上集体表彰和个人表彰18项。

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出台实施《南极星成长成才帮带制实施方案》,完善新进人员政治+业务双导师帮带制,常态化开展干警研学沙龙、案例分析交流,组织参加人民法院大讲堂等各类培训53476人次。与嘉兴大学文法学院开展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培养合作,承担和参与上级法院重点调研课题5项,7篇调研文章在省级以上获奖和发表。健全聘用制法官助理选育管用机制,协助法官办结各类案件1418件。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党课宣讲、现场研学等活动12次,引导干警知纪明纪守纪。认真接受上级巡察,针对反馈问题全面整改、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定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常态化开展党务、审务、政务督查,抓实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填报、微违纪治理,加强干警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发布纪律作风等各类通报41期。

主动接受各方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法院工作的决议,向区人大专题汇报深化执行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全面落实审议意见。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定期通报法院工作,认真研究采纳相关意见。加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络工作,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11件,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210人次。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6次,依法办理检察建议和抗诉案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深化司法公开,依法推进庭审直播和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上级法院正确指导、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和全区各单位的协作配合,得益于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区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和诚挚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法院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矛盾纠纷社会面上的预防化解体系尚不健全,类型化、群体性纠纷增多且实质性化解难度大。二是法院人案矛盾更加突出,司法能力、司法作风需进一步加强,办案质量、效率、效果与群众期待还有差距。三是司法环境需持续优化,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虚假诉讼、扰乱诉讼秩序等现象仍时有发生,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需进一步健全。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争取各方支持,切实加以解决。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开启2035年远景目标、迈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区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省、市、区委和上级法院部署要求,聚焦一个首要任务、三个主攻方向、两个根本,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做实做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积极推进新时代新征程法院现代化建设,为加速建设两大主平台,建强主城区、提升首位度,加快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之首善之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做实三堂教育”“青春会客厅等学习载体,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正确的司法理念指导审判实践,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严格落实党对法院工作绝对领导的制度机制,自觉在党的领导下忠诚履职尽责,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建引领,深化党业融合,打造红船旁法院党建高地。

二是强化使命担当,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扎实推进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健全重大风险排查、研判、化解机制,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南湖建设。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化专业市场纠纷综合治理,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优化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高效处置涉企纠纷,做实助企纾困各项举措,坚决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提升知识产权审判、环境资源审判的辨识度,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

三是强化守正创新,切实提升司法为民的能力和水平。深化司法领域当事人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强化司法增值服务供给,积极回应、努力满足群众关切。全面贯彻人民法院六五改革纲要,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案件质效监管体系,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统筹推进立案登记制和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完善诉调对接、调解指导机制,提升诉讼服务规范化水平。深化数字法院改革,拓展企业风险智治应用场景,提升劳动争议裁审协同项目试点成效。推动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攻坚查人找物等难题,切实提升执行实效。

四是强化全面从严,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法院队伍。扎实开展六干争先·砥砺奋进主题实践活动,健全干部选育管用全链条机制,强化精细化管理和执行力建设,培养专业化、复合型审判人才。强化正风肃纪,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不断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高质量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做实严管厚爱,进一步健全担当作为激励机制,锻造勤廉并重、堪当重任的法院铁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诚履职,实干争先,为南湖建强主城区、提升首位度,加快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之首善之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有关用语说明

 

1.“证书挂靠诈骗案。20223月起,被告人刘某某入职北京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先后担任业务主管、业务总监,指挥业务员通过电话、微信联系全国各地持有碳排放类、建筑类等证书的被害人,虚构可以帮助其介绍证书挂靠以获取兼职费用的事实,再由公司内其他人员扮演国企、央企工作人员联系被害人,谎称挂靠需要办理入库卡”“测评卡以及办理薪税师证可以减税,骗取被害人办卡、办证费用至少44万余元。同年8月中旬起,被告人魏某某与刘某某共谋,由魏某某提供江西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等作为运营主体,并负责租赁场地、结算资金、发放工资提成,刘某某负责组建、管理业务团队,采取上述方式骗取被害人办卡、办证费用至少517万余元。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魏某某等8人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部分适用缓刑,均并处罚金。被告人魏某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嘉兴中院,嘉兴中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涉商贸综合体执行案件。20236月,区法院一审判令嘉兴某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归还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本息共计1508万余元,银行对嘉兴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名下大楼房产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最高额抵押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嘉兴某服饰有限公司、沈某某、傅某某在最高额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年8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经查,案涉大楼内的商铺出租给30家商户,上述3家公司与该银行尚存在多笔逾期抵押贷款未还,抵押物均为案涉大楼,嘉兴某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尚拖欠145名工人工资和社保共计170万余元。法院多次与各方当事人沟通,联动属地街道推动多方达成基本共识,以嘉兴某服装股份有限公司账户现金与商铺租金优先支付欠薪,随后对案涉大楼整体处置、带租拍卖,以7710.9万元顺利成交。同时,银行与3家公司共同确认除本案外,尚欠贷款本息2550万元,在拍卖款中予以支付。2024320日,区法院成功执结该起案件,有力保障债权人、商铺承租人及劳动者合法权益。

3.“企业风险智治应用。针对企业风险治理前端风险隐患发现晚、中端研判协同处置弱、后端破产办理效率低等难题,区法院牵头开发集多元预警”“协同处置”“府院智破等功能场景于一体的智能平台应用,实现对企业风险的量化评估、综合研判和科学处置,从而能尽早发现并及时挽救有发展前景的困难企业,强化府院协同及时出清僵尸企业,实现破立兼顾,有效提升企业法律风险治理能力。相关经验做法在《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简报》、省委改革办《数字化改革》刊发,入选年度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十佳创新案例。

4.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案。201711月至20185月期间,被告俄罗斯某公司向原告嘉兴某五金有限公司采购铆钉、干壁钉、螺丝、螺栓、螺母等五金产品,原告依约履行了交货义务,被告未按约及时支付货款。区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当事人所属国家均已加入《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且未明确约定排除适用该公约,因此该案应当优先适用该公约规定调整涉案法律关系,同时参照该公约咨询委员会第6号意见第五条、第14号意见,依法判决被告赔付原告货款569525.38美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5.全省首例涉剧本杀侵权案。2019年至2023年期间,被告人林某坚、林某凤兄妹结伙吴某某、白某某、兰某某等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采用扫描、排版、印刷等手段,非法复制发行他人剧本杀作品10万余盒,非法经营数额累计达540余万元。刘某、杨某、杨某某3人明知林某坚等厂商出售的剧本杀系未经著作权权利人许可的盗版复制品,仍进行采购并通过经营的微信小程序对外销售,使盗版产品流向全国各地,参与销售盗版剧本杀共计738万余元。20249月区法院一审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林某坚、林某凤等5人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不等,以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判处被告人刘某等3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共计94.1万元。该案获央视、平安鼎等媒体报道。

6.我国判赔金额最高的侵害商业秘密案。被告人傅某某、费某某分别自1991年、1993年进入浙江嘉兴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在二甲基苯胺、香兰素车间和二甲基苯胺、邻硝车间工作。2009年至20104月,被告人傅某某、冯某某、费某某将傅某某从化工公司获取的香兰素生产技术秘密,提供给某集团有限公司(另案处理)的实际控制人王某某(另案处理),收取100万元进行瓜分,并帮助王某某实际控制的宁波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另案处理)筹建运行香兰素生产车间,还从化工公司挖走香兰素车间生产工人。2015年左右,冯某某离开某科技公司,后向公安机关举报其3人侵犯商业秘密。2010年至2020年,化工公司多次提起民事诉讼。20212月,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判令某科技公司、王某某、傅某某等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1.59亿元。该案民事部分由省高院一审、最高人民法院二审,系我国判赔金额最高的侵害商业秘密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指导性案例,并以侵权人涉嫌犯罪移送公安。区法院一审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傅某某、冯某某、费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45万元至25万元不等。

7.“企业法律风险提示函针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在经营管理中存在的证据留存意识弱、公章管理不严、财务款项进出混乱等问题,区法院从20238月开始,创新打造企业法律风险提示函特色助企载体作为司法建议、审判白皮书的有效补充,采用浅显易懂的语言风格,点对点发函提示予以重点关注并提出针对性、可行性风险防控建议,且不要求接收企业反馈整改情况,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同时,定期将提示函汇编成册,并发送相关主管部门、区工商联、镇街商会等,有效放大企业风险的防控效应。经验做法被省高院推介,人民法院报、浙江法治报头版头条予以报道点赞

8.“劳动争议裁审协同应用。为破解劳动争议案件裁审衔接不畅、裁审尺度不一等问题,嘉兴中院、区法院联合人社部门共同开发劳动争议裁审协同应用。该应用可实现人力社保和法院办公系统间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基本信息、裁判文书、案件其他相关材料等信息数据共享,形成数据统计分析模块,不服劳动仲裁案件及时转入诉讼程序,减轻当事人负担;同时,可及时共享劳动诉讼与劳动仲裁结果不一致信息,促进统一裁审尺度、提升裁审质量。

9.构建执拘衔接新模式。2024327日,区法院与区拘留所签订合作协议,设立拘留所共享法庭,双方共同开展远程家属会见、在线提审询问、矛盾纠纷在线化解等工作,共建司法拘留一件事工作机制。强化全程督促履行,双方共同对被执行人进行拘前谈话,督促履行债务或者达成执行和解,拘留所在拘留期间继续对被执行人开展普法教育、谈心谈话,促进纠纷实质化解。此外,双方还建立双向联络、联席会议、业务交流等工作联动机制,不断深化合作,共同提高纠纷调解能力和业务水平。

10.四类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规定,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敏感的;涉及群体性纠纷或者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与本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的类案裁判可能发生冲突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院长、副院长、庭长在分管领域、职务权限范围内,按工作程序有权采取要求独任法官或者合议庭报告案件进展、评议结果等监督管理措施。

11.案件阅核机制。为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区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细化案件阅核工作机制的规定》,推动精准有效开展阅核工作。案件阅核以裁判文书为抓手,重点审核办案程序是否规范,释法说理是否恰当,法律适用是否准确,裁判尺度是否统一,主文是否利于执行,三个效果是否有机统一,文书格式、文字表述、法条引用等是否存在瑕疵,并进一步细化阅核范围、阅核方式、阅核流程等事项,通过强化阅核把关,努力提升办案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