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550428/2025-185602 | 公开分类 | |
发布单位 | 区科技局(区科协) | 发布日期 | 2025-04-07 |
文 号 | 主题词 |
嘉兴南湖高新区、湘家荡区域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聚焦全区主导产业发展,突破并解决一批影响我区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的核心关键技术问题,强化科技创新对产业和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5年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分类
(一)重点研发专项
围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机械制造)、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智能物联、生命健康)、布局建设未来产业(低空经济、人工智能)三个方向,充分发挥先进科创平台的引领作用,围绕破解关键领域“卡脖子”难题,开展颠覆性技术、前沿技术研究,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原则上须为在南湖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组织实施和完成科技计划项目能力的企业。鼓励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上下游企业联合开展攻关。
(2)申报主体已认定或建有相关领域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企业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平台。
(3)每个项目最高财政资助经费为30万元,自筹经费不低于财政资助经费的3倍。
(二)技术创新专项
聚焦省、市“315”科技创新体系和南湖区“1341”现代产业体系技术创新领域,围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开展技术创新活动。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原则上须为在南湖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组织实施和完成科技计划项目能力的企业单位(含部分财务独立核算的分设机构)。
(2)申报主体已认定或建有市级相关领域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平台(尚未建有的原则上应达到市高新技术研发中心相关条件),同时建有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的企业不得申报。
(3)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联合攻关,每个项目最高财政资助经费为20万元,项目承担单位自筹经费一般不得低于财政资助经费的3倍。
(三)社会发展专项
围绕农业新品种选育、农作物新型栽培模式和精准栽培技术、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等现代农业科技领域以及临床医学、中医药研究、双碳、公共卫生、生物技术、生态环境、公共安全等公共服务领域开展研究活动。
【申报条件】
(1)南湖区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等。
(2)社会发展专项分财政资助和自筹经费两个类别。财政资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项目承担单位自筹经费一般不得低于财政资助经费的3倍。自筹经费类项目经专家评审遴选,采取只立项不安排财政补助经费的方式予以支持。
(四)软科学专项
为充分发挥软科学研究对科技管理决策的支撑作用,应政府
部门需要,定向开展相关领域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财政资助经费每项不超过5万元(含)。选题范围:
1.南湖区打造科技成果转化良性生态圈的研究
2.高质量发展背景下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对策研究
3.企业转型升级与价值创造提升路径研究
4.规上工业企业创新升级与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
5.数字化转型驱动下的企业价值创造与提升策略研究
6.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生态与运行效能提升的协同机制研究
7.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下产业结构优化与价值提升路径研究
8.南湖区全域孵化体系构建路径及对策研究
9.政府产业基金投后科创企业加速培育路径研究
10.南湖区人工智能产业创新联合体赋能新质生产力的路径与策略研究
11.低空经济创新发展态势及南湖对策研究
……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南湖区内注册的从事软科学研究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高端智库等。
(2)项目负责人应熟悉南湖区情,具有与申请项目相应的较全面的基础理论知识、工作基础,具备较高研究水平与组织协调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含硕士)学历;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应与项目承担单位一致。
(3)项目成果须包含以下四项:1.项目实施工作报告;2.项目研究报告;3.成果要报(简报);4.决策参考或政策、规划建议稿。
二、申报要求
(一)实施要求
1.申报主体应根据技术路线、指标、实施条件等情况科学制定项目实施期限,项目攻关时限从2025年5月1日算起,一般不超过2年(其中软科学专项执行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立项后须与归口管理部门(单位)和区科技局共同签订项目合同书,项目合同书中确定的研究目标一般不允许变更。
2.重点研发专项和技术创新专项均采用竞争性分配方式,立项后财政首批经费拨付50%,通过验收后拨付50%。财政资助类社会发展项目按不高于总投入的30%给予补助,立项发文拨付40%、通过验收后拨付60%,软科学专项验收通过后财政补助一次性拨付。
3.申报主体与其他单位合作实施项目的,需签订合作协议,并作为佐证材料上传。
(二)申报限制
(1)同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项目实施期间负责人原则上不得调离或辞去工作职位。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并上传在本单位近一年内连续缴纳社保的记录或三年以上的劳务合同。
(2)项目主要研究内容不得重复申报不同类别项目(含其他区级及以上财政资助项目)。
(3)企业作为牵头单位限报1个项目;高校、科研院所作为牵头单位限报3个项目。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申报不予受理:①严重失信黑名单主体;②两年内有科研信用不良纪录的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③项目负责人已承担区级项目尚未完成的,以及企业作为项目承担单位有区级项目尚未完成的。
(三)真实性承诺
项目申报材料实行真实性承诺制。各项目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有法律责任。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采取网络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主体可通过登录南湖数智科技(https://www.nanhukeji.cn),在申报管理专栏填写项目基本情况,在线填报申报信息,并以附件的形式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2.归口管理部门需对申报的项目材料准确性、完整性和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后提交。
3.附件材料
(1)可行性报告;
(2)诚信承诺书;
(3)专利证书、技术开发合同等佐证材料;
(4)与其他单位合作实施项目的,需上传签订的合作协议;
(5)项目负责人近一年内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社保的记录
或三年以上的劳务合同;
(6)其他所需材料。
(二)时间要求
项目申报从4月8日起,至4月27日17:00截止。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4月29日。
联系咨询电话:科技发展科(综合计划科)82838293。
嘉兴市南湖区科学技术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