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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2550401/2025-187673 | 公开分类 | |
发布单位 | 区人力社保局 | 发布日期 | 2025-05-26 |
文 号 | 主题词 |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49 号)、《浙江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技能提升补贴、稳岗返还和一次性扩岗补助经办工作指南的通知》(浙社就发〔2024〕24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现拟对南湖区符合2024年一次性扩岗补助条件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5月26日—2025年5月30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相关情况有异议的,可直接向区人力社保部门反映,联系电话:0573—82838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