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提请任命法官检察官法律职务人员任前公示通告
根据《嘉兴市南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法官、检察官法律职务任职资格审查的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拟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法律职务的张周洁同志予以公示: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籍贯 | 学历 | 政治面貌 | 现任职务(资格) | 拟任职务(资格) |
张周洁 | 女 | 汉族 | 1988.04 | 浙江海盐 | 大学本科 | 中共党员 | 海盐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 | 南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
公示期从5月6日至5月12日。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均可以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南湖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真实姓名。公示受理部门地址:南湖区行政中心A楼五楼西(南湖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邮编314051;受理电话:82838315。
嘉兴市南湖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5年5月6日